卫生部关于涉外婚前医学检查行政许可权限问题的批复卫法监发〔2003〕315号江西省卫生厅:你厅《关于涉外婚前医学检查行政权限变更可行性请示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国务院第308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为保证涉外婚前医学检查质量,从事该项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具备条件的省级医疗...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科教发〔201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卫生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做好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提升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综合服务能力,我们组织制定了《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
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配套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单位:《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以下简称《程序》)将于200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配合《程序》的实施,我部制定了《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规范》(附件1)、《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
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3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已于今年初在全国正式启用。为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使灾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以及时报告和有效处置,我们组织制定了《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3版)。现印发给你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检[2002]26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委、物价局、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总参管理局,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军事科学院院务部,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校务部,武警部队后勤部:为规范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提高药品、医用材料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