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多机构执业医师与医疗机构管理相关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多机构执业医师与医疗机构管理相关问题的批复粤卫函〔2017〕1519号广州市卫生计生委、珠海市卫生计生局:《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医疗机构校验有关问题的请示》(穗卫报〔2017〕167号)、珠海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医疗机构人员设置的请示》(珠卫计〔2017〕30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医师多机构执业时,若其他执业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与主要执业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2所医...

0

卫生部关于未经执业注册医师私自开展家庭接生造成人员死亡有关法律适用和案件移送问题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未经执业注册医师私自开展家庭接生造成人员死亡有关法律适用和案件移送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83号山西省卫生厅:你厅《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私自开展家庭接生造成孕妇及新生儿死亡有关法律适用和案件移送问题的请示》(晋卫请〔2006〕1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对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而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

0

卫生部关于血液透析室登记及人员执业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血液透析室登记及人员执业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2〕255号广东省卫生厅:你厅《关于血液透析室登记及人员执业等有关问题的请示》(粤卫[2012]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在血液透析室执业的医师,其执业范围应当为内科专业。二、根据治疗需要,传染病及精神病医院可以在未设置诊疗科目肾病学专业的情况下,设置血液透析室。其医师执业范围应当为内科专业,并在三级综合医院血液透析室进...

0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持《广东省单位和私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资格证》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持《广东省单位和私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资格证》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卫函〔2005〕259号江门市卫生局:你局《关于持〈广东省单位和私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资格证〉执业有关问题的请示》(江卫〔2005〕170号)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称《执业医师法》)于1998年6月26日颁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四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

0

卫生部关于麻精药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麻精药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0]187号甘肃省卫生厅:你厅《关于麻精药品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甘卫医政便函[2010]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可以取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类别为临床、口腔和中医。此复。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个人介绍
暂无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