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监督队伍执法水平,配合做好年度国家卫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工作,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组织开展2019年度上海卫生监督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全市各区监督员积极响应,踊跃参与。最终,经过对参选案例新颖、难度、规范、社会影响、案件质量等评选,选出20件典型案例。
1
严厉打击代孕行为
非法行医受到处罚
2018年2月,宝山区卫健委接举报依法对辖区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在对负责人徐某某、胡某夫妻的住所、公司及三个代孕点开展现场调查中,查获大量黄体酮注射液等药物及一次性无菌注射器,通过对代孕人员的询问以及多方的调查取证,最终查实徐某某、胡某给已怀孕的代孕者每天肌肉注射药物进行保胎直至二个月的违法行为,宝山区卫健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作出没收药品器械、罚没90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然而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以来,明知不合法,但仍有不孕不育的夫妇悄悄地选择“地下代孕”。本案案情复杂、影响面广、涉案金额巨大,执法人员通过全面细致的深入调查,运用专业技术能力形成严密证据链,最终查实徐某某、胡某的违法行为。本案的罚没款金额是区卫健委有史以来开出的最高罚没款“罚单”,有力震慑了非法行医者,对“代孕”案件的查处颇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2
整治医美乱象
卫生监督亮利剑
2019年4月,奉贤区卫健委接到一起反映辖区内某医疗美容诊所涉嫌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社会举报。经调查,郑某某申请设置该诊所后,于2016年1月起出借给非卫生技术人员方某某对外执业。奉贤区卫健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诊所予以罚款人民币4900元整、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本案是全区首例医疗美容机构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案件,该类案件隐蔽性强,调查难度大。时值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委联合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本案的成功查处,一方面展现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整治医疗美容行业乱象的决心和魄力,另一方面也对医疗美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督促相关医疗美容机构和从业人员进一步加强自律,依法执业。
(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3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保障居民就医安全
2018年10月,金山区卫健委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上海某口腔门诊部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多带带开展执业活动、且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数量不符合要求,对其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复查时,发现该机构逾期未改。金山区卫健委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机构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随着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的设置许可方面进一步简化了行政审批流程,放宽了准入条件,进一步激活了辖区医疗服务市场活力,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呈现了快速增长。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医疗服务安全,对辖区医疗服务监管提出了新的考验。区卫生监督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严把各个环节,其中将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数量也作为监督内容之一。本案所涉及的口腔门诊部在申请开办医疗机构时,承诺在执业后按要求配足医务人员,但在执业后由于种种原因而忽视了基本的人员配备要求,存在医疗安全隐患。本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某些违规执业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市场,为辖区居民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就医环境。
(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4
敲警钟
“冒名”报告现形记
2019年春节刚过,浦东新区卫健委在一次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医学检验实验室当天出具的病理报告签名医生未在岗,经深入细致调查,因具备资质医师临时有事未及时返岗,为急于出报告, 该医学检验实验室“灵机一动”“铤而走险”想到了“冒用”之法。针对该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松懈,冒用符合资质的医师出具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浦东新区卫健委依据《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并罚款60000元整。
医疗机构安排无资质的人员以有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名义为患者开展诊疗活动,这种“人证分离”的现象存在极大医疗安全隐患。通过严厉打击“冒名”医生的个案,对净化医疗环境,促进行业有序发展有一定警示性,给不良执业医疗机构敲响一记响亮的警钟。目前浦东新区卫健委正在探索场景化、信息化监管模式,对无证、“冒名”卫生技术人员和机构进行智能监测,对上述行为进行重点监管。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5
纠正违规行为
规范病历管理
2019年5月,浦东新区卫健委接到线索,某三级医疗机构在患方未在场的情况下启封了已封存的病历资料。经调查核实,该医疗机构在拆封其他患者的病历资料时,于患者金某某的家属没有在场的情况下将已经封存的金某某病历资料拆封。浦东新区卫健委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该医疗机构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封存病历资料是医疗纠纷中患方为了防止争议病历资料被医方篡改而采取的保全措施,医方有义务配合患方封存病历资料并妥善保管,一旦保管不当会使医疗纠纷无法进行鉴定,从而影响医疗纠纷的解决。本案在本市虽属罕见,但反映出医疗机构在封存、启封和保管病历资料的过程中存在许多不规范和隐患。通过本案的查处,提醒医疗机构要重视病历资料的管理工作,要配备专门的房间、设备和人员,严格把关病例的封存和启封流程,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6
欺诈患者显原形
整治乱象见真章
2019年4月方某某因妇科疾病前往复旦大学附属某医院就诊,在候诊过程中,两位陌生女子上前搭讪并将其骗至上海某妇科医院,在花言巧语的蒙骗下,方某某接受了与疾病无关的美容手术,共花费10万余元。上海市杨浦区卫健委了解情况后立即派员前往某妇科医院开展全方位调查,并至公安部门提取受害人信息。经调查查实,某妇科医院在核准登记诊疗科目中无医疗美容科的情况下,接诊方某某并开展了与疾病无关的医疗美容手术,共收费10万余元。杨浦区卫健委重拳出击,对某妇科医院作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其涉嫌欺诈等违法行为,移送至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某妇科医院利用“医托”,通过夸大病情或疗效,欺骗患者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接受诊疗和消费,其性质恶劣,明显背离医疗机构的执业精神。杨浦区卫健委严格按照上海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决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并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震慑力,净化了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7
网上医疗服务
对非法行医说“NO”
2019年8月闵行区卫健委根据公安移交的线索,经调查查实丁某某通过一款网上APP接单为一女子开展上门医疗服务,分别注射美白针、玻尿酸及瘦腿针(肉毒素),导致该女子左侧嘴唇、脸部、鼻翼部红肿。闵行区卫健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对丁某某未取得行医资格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违法行为,没收相关药品器械和9200元违法所得,并罚款30000元。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医疗”也在逐步探索为民众健康提供精细、便捷的网上医疗服务。但与此同时,非法行医人员也试图搭上网络医疗服务的“顺风车”,通过APP及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开展违法活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本案的查处,揭示了网上非法行医的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能有效提升民众对非法行医的辨识能力,引导其正确择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也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非法行医线索监测,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和其它相关部门的协作,深挖线索、严厉查处,切实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8
强监管、严惩治
医生执业须规范
2019年5月, 长宁区卫健委接到举报,医师魏某私自收取诊疗费用为患者进行诊治。经调查核实,魏某在某医疗美容门诊部以该门诊部医生的身份,多次为患者张某某进行牙齿矫正治疗,利用他人账号订制牙齿矫正器,私自收取了诊疗费用数万元。长宁区卫健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对魏某予以行政处罚,并对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照规定落实管理职责的情况,开具了监督意见书。
医生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此类行为隐蔽,难以查证。在本案中办案人员抽丝剥茧,以医疗器械的供应链、款项收付为突破口,多方查证,形成完整证据链,使魏某的违法事实浮出水面。本案的查处,表明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的决心,同时警示医疗机构务必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医生加强自身医风医德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9
超范围执业零容忍
部门联合监管显神威
2019年6月,松江区卫健委接区公安局与某镇政府联合信息反馈“某泌尿外科诊所有一患者在该诊所内昏厥,120到现场宣告死亡,患者家属现场聚集”的情况,当即开展监督检查。查实该地址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施行医行为的执业医师马某某在该诊所未取得处方权的情况下,为患者卜某某开具处方并进行内科输液治疗。经调查确认,该诊所于2019年3月起至案发时,在诊疗科目未核准内科专业的情况下开展内科诊疗活动,收取诊治费用8790元。松江区卫健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该诊所从严从重作出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对涉事医师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个体诊所开展内科输液存较大医疗安全隐患,本案涉事诊所擅自扩大诊疗范围,引起民众滞留聚集,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松江区卫健委第一时间找出纠纷的焦点,避免可能引发的社会舆情;第一时间与当地镇政府、区公安局、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职能部门信息互通、快速处置;第一时间通报该事件,对全区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起到警示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10
麻醉药品管理不容小觑
风险防范意识更需增强
2019年5月,静安区卫健委在监督执法中查实某医疗机构存在仅1名药师即可打开药房麻醉药品专柜,仅1名护士即可打开手术室麻醉药品专柜,2名患者共同使用了同1支麻醉药品但医师却各开具了1支麻醉药品处方等违法行为。针对上述麻醉药品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麻醉药品处方数与使用数不一致的违法行为,静安区卫健委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给予该医疗机构行政处罚。
麻醉药品规范化管理对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合法、安全使用至关重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管理存在的诸多漏洞所导致的后果不容小觑,其风险防控意识更是做好管理工作的首要前提。静安区卫健委将继续本着教育为先、处罚指导并重的原则,加强对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机构和医师的法制培训,增强其守法意识;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建立与公安、药品监管部门的协同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和保障药品安全。
(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原创 法制科 上海卫生健康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