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布2019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2020-09-09 15:10发布

宁波公布2019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1.王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案(宁海)

  201947日至718日,王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中医诊疗活动。宁海县卫生健康局在查明违法事实后,对其作出罚款4000元、没收非法所得21000元、没收银针1(价值100)的行政处罚。

  2.江北某妇科诊所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案(江北)

  2019418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江北某妇科诊所存在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B超检查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允许未依照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诊所从事护理活动等多个违法行为。江北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对该诊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370元、罚款31500元的行政处罚。

  3.张某第三次非医师行医移送公安案(余姚)

  201956日,执法人员检查余姚某口腔诊所时发现,该口腔诊所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张某从事口腔诊疗活动。余姚市卫生健康局对该口腔诊所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发现非法行医者曾因违法开展诊疗活动,此前已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过两次。张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目前,余姚市卫生健康局已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上海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未经批准在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诊疗活动案(鄞州)

  2019525日,上海某美容门诊部(执业地点登记为上海)在未获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宁波开展医疗美容活动。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对其依法作出没收药品、器械(价值2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90182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5.任某非医师行医案(北仑)

  20185月至20194月期间,任某在无医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在白峰、霞浦、邬隘等地以摆摊方式流动开展口腔诊疗活动。北仑区卫生健康局依法查处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4余万元、罚款8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6.李某未取得处方权开具药品电子处方案(鄞州)

  2018815日至2019819日期间,执业医师李某利用外地某未经许可药店网络平台开具药品网络处方笺。鄞州区卫健局依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将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诊疗的相关情况抄告网络平台所在地处理,并同步报送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7.鄞州某专科门诊部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案(鄞州)

  20199月,有患者投诉,鄞州某专科门诊部在给患者进行无痛胃肠镜检查时,发现息肉后直接让患者在内镜室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并现场扫码付费。

  2019923日,执法人员在检查该门诊部时发现,其存在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术中扫码缴费,开展不合理诊间支付等违法违规行为。鄞州区卫生健康局依法作出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8.慈溪某医院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案(慈溪)

  201965日至9日,慈溪某医院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慈溪市卫生健康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318.8元、罚款46594元的行政处罚。

  9.象山某医疗美容诊所使用不具备主诊医师条件的人员独立开展美容外科相关业务和未按规定书写病历案(象山)

  2019731日,象山某医疗美容诊所使用不具备主诊医师条件的人员,独立开展美容外科相关业务和未按规定书写病历。对此,象山县卫生健康局依法作出警告、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助理医师夏某多带带执业造成严重后果案(象山)

  2019425日至63日,象山某诊所助理医师夏某未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多带带开展医师执业活动,并导致一名患者气胸并继发肺部感染入院治疗14天。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对其做出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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