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感染性疾病科执业问题的批复京卫监字〔2006〕218号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医院:你院《关于中医专业医师在感染性疾病科执业的请示》收悉。经我局与市中医管理局商议,现答复如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执业医师在感染性疾病科执业尚无明确分类要求,无法认定中医类执业医师不能胜任该项工作。二、根据北京市中医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发〔2009〕182号)精神,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暂行)》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为进一步规范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明确审批程序和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我部制定了《卫生部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暂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参照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程序,按照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细化...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神经疾病中心及国家神经疾病区域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根据《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卫医发〔2017〕3号)及《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号《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8月11日经第6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部长 张文康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自2006年3月1日起已废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