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和高等教育《学业证书》不能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有效学历证明的批复卫医发[2001]279号安徽省卫生厅:你考区办公室关于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和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在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中是否属于有效学历证明的请示函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试行专业证书制度管理的若干意见》([89]教成字011号),《专业证书》不能等同于学历证书。因...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加快推进,现行的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为此,全国爱卫办在广泛征求各省(区、市)爱卫会和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标准审查管理办法》、《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工作量化评价办法》的通知卫政法发〔2009〕36 号卫生部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卫生标准管理工作,提高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质量,现将《卫生标准审查管理办法》、《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工作量化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港澳办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医疗及牙医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3]3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港澳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任 李斌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下放和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