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服务监督(四)中医技术监督⑦灸类和推拿类技术

2020-12-17 23:57发布

                                                                                                       ⑦灸类和推拿类技术

一、检查依据

本节内容相关法律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医灸类技术和推拿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二、检查内容

检查灸类技术和推拿类技术,主要是从管理要求、诊疗环境要求、消毒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一)管理的监督检查

1.医疗机构是否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是否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预防与控制中医灸类技术、推拿类技术相关性感染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相关部门与人员的职责。

2.是否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是否对医务人员开展预防与控制中医灸类技术、推拿类技术相关性感染的知识及技能培训,并承担相关业务技术咨询、指导工作。

3.医务人员是否熟练掌握中医灸类技术、推拿类技术诊疗操作规程,是否掌握中医灸类技术、推拿类技术相关性感染的预防要点,是否落实相关性感染的防控措施。有明显皮肤感染或者患呼吸道传染病时是否参加诊疗工作。

4.医疗机构是否督查中医灸类技术、推拿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持续改进,有效降低感染率。

(二)空气通风与消毒的监督检查

1.诊室是否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是否采用自然通风和(或)机械通风以保证诊疗场所的空气流通和换气次数。

2.接诊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后,是否进行空气消毒,遵循《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要求,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并符合相应的要求:(1)空气消毒器;(2)紫外线灯照射;(3)其他合法达标的空气消毒产品。

3.不宜常规采用化学喷雾进行空气消毒。

(三)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的监督检查

1.是否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采取湿式卫生的方法,抹布、地巾等清洁工具使用后及时清洁与消毒,干燥保存。或采用清洁-消毒“一步法”完成的产品,如消毒湿巾。是否达到干净、干燥、无尘、无污垢、无碎屑、无异味要求。

2.诊桌、诊椅、诊床、地面等无明显污染时是否每天清洁2次。发生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时是否先用可吸附的材料将其清除,再采用有效氯400mg/L~7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

(四)织物的清洗与消毒的监督检查

1.床单、枕巾、椅垫(罩)等直接接触患者的用品是否每人次更换,或选择使用一次性床单。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时是否立即更换。更换后的用品是否及时清洗与消毒。

2.被芯、枕芯、褥子、床垫等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是否定期清洗与消毒;被污染时是否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

(五)手卫生设施的监督检查

1.每间诊室是否至少配备一套洗手设施及充足的手卫生用品,包括流动水、洗手池、皂液、速干手消毒剂及干手用品等。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是否每周清洁与消毒。干手用品宜使用一次性干手纸巾。

2.是否配备洗手流程及说明图。

3.医务人员洗手与卫生手消毒,以及手卫生用品是否符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要求。

4.治疗车是否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六)操作行为的监督检查

1.医务人员是否穿工作服、必要时戴帽子、口罩,操作前后做好手卫生。

2.采用化脓麦粒灸,是否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颜面、五官和有大血管的部位以及关节活动部位,不宜采用化脓麦粒灸。

3.推拿使用的治疗巾是否一人一用一更换,头面部、下肢及足部是否区分使用。每次推拿治疗前后,医生是否按手卫生相关要求做好手卫生。

(七)职业防护的监督检查

1.医务人员是否遵循标准预防原则。

2.施灸物品燃烧易产生烟雾,尤其雷火灸,是否佩戴防护面罩。

三、检查方法及取证

(一)管理要求的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查看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询问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是否定期开展培训,查看培训记录、培训内容、照片、培训课件,检查医务人员的操作是否规范;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定期督查,查看督查报告等材料。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医疗机构未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

(2)未对医务人员开展预防控制感染的培训

(3)临床医务人员未掌握落实预防感染的防控措施

(4)医疗机构未督查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对机构建立的规章制度、医务人员培训记录、培训照片、课件、督查记录等书面证据进行收集、复印;对医务人员执业活动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机构负责人是否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是否定期给医务人员开展预防控制感染的培训,医疗机构是否督查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空气通风与消毒的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查看诊室通风、采光条件,查看空气消毒记录,询问空气消毒方式,检查消毒是否符合标准。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未保证诊室空气流通和换气次数

(2)接诊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后未进行空气消毒

(3)未按照规范要求,选用合理空气消毒方式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对空气消毒记录进行收集、复印;对诊室环境、空气消毒设备等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科室负责人何时进行空气通风与消毒,消毒采用方法。

(三)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的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检查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情况,查看是否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消毒。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物体表面清洁消毒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时不规范的操作;对清洁消毒不规范的操作现场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科室负责人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的流程、频次,对物体表面出现污染如何处理。

(四)织物的清洗与消毒的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检查直接接触患者的织物是否每人次更换,查看织物清洗消毒记录、织物上是否有污染;查看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清洗消毒记录,检查床上用品是否有污渍。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直接接触患者的织物未每人次更换

(2)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的织物未立即更换

(3)间接接触患者的织物未定期清洗消毒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对织物的清洗消毒记录进行收集、复印;对存在污染未进行更换的织物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科室负责人织物清洗消毒频次,对织物出现污染如何处理。

(五)手卫生设施的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检查诊室是否按要求配备设备设施;检查诊室内是否配备洗手流程图及说明图、干手用品;检查医务人员洗手与手消毒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治疗车是否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未配备齐全洗手设施和物品

2)未配备洗手流程图及说明图

3)医务人员手卫生流程不符合规范

4)治疗车未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未配备齐全的设备设施;对不符合规范的洗手与手消毒操作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科室负责人是否按要求配备手卫生设施。

(六)操作行为的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检查是否按照要求配备防护用品,采用风险性高的灸法时是否签署知情同意书,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操作,诊疗过程中是否按要求使用治疗巾,一人一用一更换,查看治疗巾是否按身体部位进行分类。检查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手卫生消毒、防护。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医务人员未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2)推拿使用的治疗巾未一人一用一更换

3)推拿使用的头面部、下肢及足部治疗巾未区分使用

4)操作前未按要求进行手消毒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医务人员未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未签署知情同意书,未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未按要求使用治疗巾等不规范的执业行为;对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科室负责人、医护人员是否遵循标准预防原则,穿戴防护用品,是否做好手卫生工作,治疗巾治疗中的使用原则。

(七)职业防护的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查看存在职业暴露的场所,是否按要求配备、使用相关防护用品。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医务人员诊疗中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对未配备使用防护用品的人员和现场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医务人员在开展执业活动时,是否使用卫生防护用品,是否按要求做好防护操作。询问医疗机构负责人是否配备卫生防护用品。

四、法律适用

(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的法律适用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中医灸类技术和推拿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二)未对医务人员开展灸类技术和推拿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的知识及技能培训的法律适用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医灸类技术和推拿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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