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与生活环境卫生监督要点(二)
四、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
7.室内微小气候(室温、湿度)
7.1室温
7.1.1.评价标准(GB/T18883-2002、GB/T18204-2013)
室温16-24℃(冬季采暖)22-28℃(夏季空调)
7.1.2.仪器设备:数显式温度计、机械通风干湿表或电动通风干湿表
7.1.3.检测方法:( GB/T18204—2013)
7.1.3.1温度计感温部分挂在教室中部距地面1m处。
7.1.3.2从放置温度计开始,经过5min后进行读数。
7.1.4.测定时间:( GB/T18204—2013)
为每年冬季,一般在当年11月至下一年1月;10时和14时各测一次,取平均值作为代表值。
7.1.5.测量步骤:
7.1.5.1按要求对仪器进行期间核查和使用前校准。
7.1.5.2 测点布置见6.3.2。
7.1.5.3 根据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7.1.5.4 待显示器显示的读数稳定后,即可读出温度值。
7.1.6.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和室内风速测点布置要求:
7.1.6.1测点数量:室内面积不足50 ㎡的设置1个测点,50 ㎡-200 ㎡的设置2个测点,200 ㎡以上 的设置3个-5个测点。
7.1.6.2测点位置:室内1个测点的设置在中央,2个采样点的设置在室内对称点上,3个测点的设置在 室内对角线四等分的3个等分点上,5个测点的按梅花布点,其他按均匀布点原则布置。
7.1.6.3测点距离:测点距地面高度1 m-1.5 m,距墙壁不小于0.5 m,室内空气温度测点还应距离热源 不小于0.5 m。
7.2室内微小气候(湿度)
7.2.1.评价标准(GB/T18883-2002、GB/T18204-2013)
40%-80%夏季空调,30%-60%冬季采暖
7.2.2.仪器设备:机械通风干湿表或电动通风干湿表
7.2.3.测量步骤:
7.2.3.1测点布置见上7.1.6。
7.2.3.2机械通风干湿表通风器作用时间校正:根据使用说明书操作,其通风器的全部作用时间不得少于 6 min。
7.2.3.3用吸管吸取蒸億水送入湿球温度计套管内,湿润温度计头部纱条。
7.2.3.4机械通风干湿表上满发条,电动通风干湿表则应接通电源,使通风器转动。
7.2.3.5通风5 min后,读取干、湿温度表所示温度。
7.2.4.结果计算
相对湿度计算:见式(3)。
式中:
F ——相对湿度,%;
Pe——空气中的水气压,单位为帕(Pa);
PE——干球温度条件下的饱和水气压,查表得出,单位为帕(Pa)。
水气压Pe的计算见式(4)。
Pe=PBt'-AP(t-t') ( 4 )
式中:
Pe——测定时空气的水气压,单位为帕(Pa);
PBt'—— 湿球温度下的饱和水气压,单位为帕(Pa);
A ——温度计系数,与湿球温度计头部风速有关,通常取0.000677 ℃-1 ;
P ——测定时大气压力,单位为帕(Pa);
t ——干球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 ——湿球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7.3室内微小气候(二氧化碳浓度)
7.3.1.评价标准(GB/T18883-2002、GB/T18204-2013、GB 37488—2019)
教室内空气中CO₂含量≤0.15。
7.3.2.仪器设备: 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仪
7.3.3.检测方法:(GB/T18204-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测量上午10时和下午2时各测一次,取平均值作为代表值。选择教室中央为测量点,将仪器的取样器探头置于距地面1.0m高,打开泵开关,被测环境气体抽入仪器内,待仪器稳定后能直接显示二氧化碳浓度值,教室应设通风窗以保持良好的自然通风,同时应设置吊扇。
7.3.4.二氧化碳采样点的选择(GB/T18204-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7.3.4.1.数量:室内面积不足50㎡的设置1个测点,50㎡-200㎡的设置2个测点,200㎡以上的设置3-5个测点。
7.3.4.2.位置:室内1个测点的设置在中央,2个采样点的设置在室内对称点上,3个测点的设置在室内对角线四等分的3个等分点上,5测点按梅花布点,其他的按均匀布点原则布置。
7.3.4.3.距离:距地面高度1m-1.5m,距离墙壁不小于0.5m。测点应避开通风口、通道口。
(4)学校生活环境卫生监测
1.学生宿舍
评价依据按照GB 50099 有关规定评价。
评价方法:对学生宿舍监测的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 以每栋学生宿舍为单位进行评价。
b) 根据宿舍的不同面积、层次、朝向等,抽取不同类型的寝室作为评价样本。每栋宿合抽取的寝室不少于3间。
2.人均使用面积
2.1.检测方法
2.1.1《GB/T18205-2012学校卫生综合评价》
2.1.2根据宿舍的不同面积、层次、朝向等抽取不同类型的寝室作为评价样本。本次监测不少于3间寝室。
2.1.3在抽样寝室中测量寝室面积及学生人数,分别计算寝室的人均使用面积。
寝室人均使用面积=被测寝室面积/该寝室学生人数
2.2.评价标准:人均使用面积≥3.0㎡(《GB31177-2014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
3.学校厕所
3.1评价依据按照GB50099有关规定评价,高等学校可参照此规定。
厕所面积宜按学生每人使用面积根据规模不宜低于 0.17-0.28㎡,男生应至少为每 40人设1个大便器或1.20m 长大便槽;20人设1个小便斗或0.60m 长小便槽;女生应至少为每13人设1个大便器或1.20m长大便槽;每 40人~45人设1个洗于盆或 0.60m 长盟洗槽;厕位蹲位距后墙不应小于 0.30m。大便槽的蹲位宽度不应大于 0.18m。厕位间宜设隔板,隔板高度不应低于1. 20m。
3.2 评价方法
学校厕所监测的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厕所蹲位与小便槽评价(教工专用厕所除外)。
蹲位:查看学校男、女厕所蹲位数,按全校男、女学生人数,分别计算男、女厕所平均每一个蹲位所容纳的学生人数。按式(5)计算;
式中:i——每蹲位学生人数(男或女);
j——学生人数(男或女);
k——厕所蹲位数(男或女)。
男厕小便槽:测量小便槽长度米数,按全校男学生人数计算平均每米小便槽容纳学生数。按
式(6)计算:
式中:n——每米小便槽男学生人数;
m——男学生人数;
l——小便槽长度,单位为米(m)。
b)凡设有多个厕所学校可混合计算。
c)无论室内外厕所均以每一个厕所为单位进行卫生状况评价。
4.公共设施
教学楼内应在每层设饮水处,按每40人-45人设置一个饮水水嘴。洗手设施:学校的公共区域应设置方便学生洗手的水龙头,原则上每个水龙头服务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学生宿舍的盥洗室应配有满足学生使用的洗手盆或盥洗槽水龙头,5人以下设一个,超过5个时,每10人增设一个。
5.学校公共场所
5.1各类场所
①公共浴池
按照GB9665 中的规定对学校公共浴池监测,监测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 以每个公共浴池为单位进行评价。
b)监测方法执行GB/T 18204-2013等有关规定。
②游泳场所
按照GB9667 中的规定对学校游泳馆、池监测,监测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 以每个游泳馆、池为单位进行评价。
b) 监测方法执行GB/T 18204-2013等有关规定。
③体育馆
按照GB9668中的规定对学校体育馆监测,监测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以每个体育馆为单位进行评价。
b)监测方法执行GB/T 18204-2013等有关规定。
④图书馆
按照GB9669 及GB50034 中的规定对学校图书馆监测,监测的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以图书馆,为单位进行评价。
b)根据图书馆、阅览室的不同面积、层次、抽取有代表性的房间进行监测。
c)监测方法执行GB/T 18204等有关规定。
5.2公共场所评价依据: GB 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5.3公共浴室、游泳馆等场所
5.3.1 空气卫生状况监测
5.3.1.1 监测频次:经常性卫生监测在场所营业的客流高峰时段监测1次。
5.3.1.2 监测样本量:营业面积<50㎡的场所布置1个监测点,营业面积50㎡-200㎡的场所布置2个监测点,营业面积>200㎡的场所布置3个-5个监测点。
注:场所营业面积应按不同功能(如更衣室、休息室、浴室、游泳池等)分别计算。采样点按均匀布点原则布置,室内一个采样点的设置在中央,2个采样点的设置在室内对称点上,3个采样点的设置在室内对角线四等分的3个等分点上,5个采样点的按梅花布点,其他的按均匀布点原则布置。采样点距离地面高度1.2m-1.5m,距离墙壁不小于1m。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通风道等。
5.3.2 游泳池水卫生状况监测
5.3.2.1 监测频次:人工游泳场所经常性卫生监测在场所营业的客流高峰时段监测。
5.3.2.2 监测样本量:儿童泳池布置1个-2个采样点,成人泳池面积≤1000㎡的布置2个采样点,成人泳池面积>1000㎡的布置3个采样点。
5.3.2.3 样品采集:在泳池水面下30cm处采集水样500mL。
5.3.3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5.3.3.1池水细菌总数
5.3.3.1.1.检测方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6部分: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5.3.3.1.2.评价标准:细菌总数≤200个/ml
5.3.3.2池水大肠菌群
5.3.3.2.1检测方法:《GB/T18204-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6部分: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5.3.3.2.2评价标准: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5.3.3.3浑浊度
5.3.3.3.1.检测方法:《GB/T5750.4-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5.3.3.3.2.评价标准:浑浊度≤1度
5.3.4余氯
5.3.4.1.检测方法:《GB/T5750.11-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消毒剂指标》
5.3.4.2.评价标准:余氯0.3-1.0mg/L
5.3.4.3检测仪器:便携式二氧化氯检测仪
5.3.4.3.1空白试管
①按下“开/关机”按键启动仪器
②按下“莱单”按键,直到屏幕显示所需要执行的检测项目
③插入空白试管并按下“空白设置”按键
④一个空白试管的图标将会在屏幕上显示出来,当屏幕显示0.00时,则仪器完成空白设置并可以执行检测
⑤取出空白试管并放入样品试管,按下“测量样品”按键执行测量读数,屏幕上将会显示检测读数结果,单位mg/L。
注:空白试管是装有未处理水样的试管,样品试管则装有按检测步骤需要而加入试剂处理过的水样。
5.3.4.3.2检测步骤:
①按下菜单按键,当前选择的检测项目将出现在屏幕上,余氯(游离余氯和总氯)C1﹣、二氧化氯C10₂。
②要改变检测项目,按下菜单按键,直到想要检测的项目岀现在屏幕上。
③根据每个检测项目的最低检出限和最高量程可以保证每个检测项的精确度 余氯量程C1-=0.01-5mg/1波长-530nm
游离余氯
①用待测水样润洗试管并残留两三滴水;
②加入一片 DPD No1试剂片,碾碎并在试管中加入样品至10m1刻度线,混合溶解试剂片并保证所有残留的颗粒都沉淀
③立刻使用光度计进行读数,因为时间太长数据会漂动,确认屏幕显示的是需要的量程
总余氯
①用测量游离余氯所用的样品试管来执行总余氯的测量;
②加入一片DPDNo3试剂片,碾碎并溶解,
③等待反应2分钟
④执行光度计测量,确保屏幕显示是所需要的量程,化合余氯=总余氯-游离余氯
二氧化氯:
Cl0₂=0.02-10mg/L
①试管润洗后加入样品至10m1刻度线,加入一片甘氨酸试剂片,碾碎溶解
②将两三滴经过甘氨酸处理过的水样转移到另一支试管中,再加入一片 DPD No1,碾碎;
③将第一支试管里剩下的水样导入第二支试管并混合,执行光度计检测,得到结果。
5.3.5空气细菌数
5.3.5.1.检测方法:《GB/T18204-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
5.3.5.2.评价标准:空气细菌数(撞击法或自然沉降法)≤4000CFU/m3或40CFU/皿
注意:撞击法采样环境条件,采样时关闭门窗15min-30min,记录室内人员数量、温湿度与天气状况等。采样方法:以无菌操作,使用撞击式微生物采样器以28.3L/min流量采集5 min-15min。采样器使用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一个区域细菌总数测定结果:一个区域空气中细菌总数的测定结果按该区域全部采样点中细菌总数测定值中的最大值给出。自然沉降法采样环境条件同撞击法。采样方法:将营养琼脂平板置于采样点处,打开皿盖,暴露5min。结果报告:计数每块平板上生长的菌落数,求出全部采样点的平均菌落数,检验结果以每平皿菌落数(CFU/皿)给出。
5.3.6二氧化碳
5.3.6.1.检测方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T 18204)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5.3.6.2.评价标准:二氧化碳≤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