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与生活环境卫生监督要点
一、学校教学与生活环境卫生监的监督依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019修订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
《消毒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2012年版)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 教体艺〔2008〕5号
《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2011年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国卫办疾控函〔2019〕780号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
《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 GB 28231-2011
《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 GB/T 3976-2014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 GB 31177-2014
《儿童少年矫正眼镜卫生要求》WS219-2015代替WS219-2002
《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 GB/T 36876-2018
《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WS/T 663—2020
《采光测量方法》GB/T5699-2017
《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2008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T 18204-2013
《中小学校采暖教室微小气候卫生要求》GB/T 17225—2017
《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要求》GB/T 17226—2017
《儿童青少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近视预防指引》(更新版)2020年
二、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督内容:
(一)教室人均面积、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卫生质量情况;
(二)黑板、课桌椅等教学设施的设置情况;
(三)学生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情况。
三、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督方法:
(一)测量教室人均面积;检查教室受噪声干扰情况,核实噪声符合卫生标准情况;检查教室通风状况,测定教室内温度、二氧化碳浓度等,查阅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核实教室微小气候符合卫生标准情况;检查教室朝向、采光方向和照明设置,测定教室采光系数、窗地比、后(侧)墙反射比、课桌面平均照度和灯桌距离,核实教室采光、照明符合卫生标准情况;
(二)检查课桌椅配置及符合卫生标准情况;检查黑板表面,测量黑板尺寸、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黑板反射比,核实教室黑板符合卫生标准情况;
(三)检查学生厕所、洗手设施和寄宿制学校洗漱、洗澡等设施条件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了解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测量学生宿舍人均居住面积。
四、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
(一)监测仪器
(1)激光测距仪①适用于长度、面积、体积的测量;②面积、体积键的妙用,方便快捷;③基准边键的妙用,是否把测距仪本身的长度计算在内;④注意事项,存放中避免震荡,使用中避免光束直接射入眼睛
(2)课桌椅测量多用尺:①课桌高度及型号 ②课椅高度和型号 ③学生身高 ④最前排课桌距离不足证据固定
(3)照度计①开机,一开电源,二选档位,三开镜头盖;②暖机,打开电源后,应曝光2分钟以上;③测量,避免遮挡,稳定后读数; ④关机,先盖镜头盖后关机。
(4)噪声仪、二氧化碳分析仪
(二)教室抽样
(1)学校教学环境监测指标:
人均面积
课桌、课椅分配符合率(双随机)
黑板(尺寸、反射比、破损)
教室采光(窗地面积比、墙面反射比、采光系数)(双随机)
教室照明(课桌面、黑板面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等)(双随机)
教室噪声
微小气候
(2)学校教室环境检测参考流程:
进入待检测学校,首先测量室外照度,若无法找到与教学楼距离大于教学楼高度6倍的测量点时,可于大操场中心遮挡最少处测量。
进入待测教室,打开所有人工照明。
放置温湿度计。
测量计算教室人均面积。
测量计算课桌椅分配符合率。
测量室内二氧化碳浓度,读取室内温度。
测量计算窗地面积比。
拉遮光窗帘。
测量黑板长宽、黑板照度及照度均匀度。
测量课桌面照度及照度均匀度。
开窗、关灯。
测量黑板反射比、室内照度、墙面反射比。
测量教室内噪声。
再次测量室外照度。
填好《学校教室环境检测表》,完成检测。
注意:室内采光项目检测时,应熄灭人工照明;而室内照明项目检测时,应打开人工照明且隔绝自然光入射。
室内采光和室内照明检测时,接受使用相同的布点。
(3)学校教学环境监测
1.教室人均面积
1.1评价标准(GB50099-2011)
中学≥1.39㎡/每人;小学≥1.36㎡/每人。
1.2.仪器设备:激光测距仪或钢卷(直)尺
1.3.检测方法(GB/T18205-2012)在抽样教室中测量教室面积及学生人数,分别计算各教室的人均面积。
1.4.注意
(1)测量过程中应注意激光测距仪本身长度对测量数据的影响
(2)异型教室不能舍弃不规则边角的面积。
(3)去除柱子等等所占的面积。
2.课桌、课椅分配符合率--—双随机
2.1.评价标准(GB/T3976-2014《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依据学生身高与课桌椅分配符合评价表对课桌椅进行评价;2种以上不同高度型号,一人一席;课桌分配符合率≥80%;课椅分配符合率≥80%。
2.2.仪器设备:学生身高及课桌椅型号测量尺
该尺按课桌和课椅的高度(cm),标有相应的号数,测量时可直接读出被测桌椅号,同时也可测身高(cm)。也可用普通测量尺测量学生身高及课桌椅的高度。
2.3.检测方法(GB/T18205-2012)
在抽样教室中,测量教室内在座学生(随机抽取不少于10名学生)身高及相应课桌椅高度;按照GB/T3976规定的课桌椅各型号的身高范围进行评价,被测课桌椅号数在使用者身高范围内,则分配符合。
2.4.注意:
2.4.1学生身高与课桌椅型号测量尺为折叠尺,使用时必须打开呈直线,不能弯曲。
2.4.2测量学生身高时,应让学生保持正确姿势:立正,上肢自然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呈60度,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两眼平视前方。
2.4.3课桌高度测量点:桌面近胸缘距离地面的高度。
2.4.4课椅高度测量点:椅前缘最高点离地面的高度。
2.4.5身高号可以是一个区间,但课桌、课椅号是就近原则读取一个。制作不规范的课桌椅,测量时偏于哪个号就记录哪个号。
例如:桌高在2号和3号之间,以2号3号中心为界,便于哪个号就记录哪个号。
2.4.6学生应使用同号课桌椅或大桌小椅,如果使用小桌大椅,应提醒,但不评价为不符合。
例如:学生身高为2-3,他可使用2号桌子、2号椅子;或3号桌子、3号椅子;或2号桌子、3号椅子。如果使用3号桌子、2号椅子应提醒,但不评价为不符合。
2.4.7新标准中课桌椅型号由10个号增加到11个号,增加了“0”号课桌椅
2.4.8标准中课桌椅分配使用规定
①学校预置课桌椅时,应根据当地学生学年中期至末期的身高组成比例状况,确定各种大小型号的数量。按规定的身高范围,计算现用课桌椅对学生身高的符合率
②课桌椅在教室里的排列,应符合GB50099的规定。
③教室中矮的课桌椅前,高的在后。同号课桌与课椅相匹配。也可以在现有条件下,采用相邻两个型号大桌与小椅相匹配的方法。
2.4.9高等院校课桌椅规定
①品种
在高等院校中只设一种高度的课桌椅,男女通用,品种分固定式课桌椅和非固定式课桌椅。
②高校固定式课桌椅
适用于阶梯教室,也适用于平面教室。课桌椅固定于教室地面。多人用。
③高校非固定式课桌和课椅,适用于平面教室。
3.黑板
3.1黑板尺寸、表面状况
为使学生能看清黑板上的字,要求水平视角(即观察角,由学生看黑板的视线与黑板面形成的水平夹角)不小于30°。若水平视角小于30°,可使学生辨认黑板字的能力降低。为满足上述规定,同时使前排学生看黑板时不过分仰头,要求最前排课桌的前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20m。最后排课桌的后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学不宜大于8.OOm;2)中学不宜大于9.OOm。学生的视线在水平方向上偏离屏幕中轴线的角度不应大于 45°,垂直方向上的仰角不应大于 30°。
3.1.1.评价标准(GB/T50099-2011)
①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学不宜小于3.60m;2)中学不宜小于4.OOm;
②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OOm;
③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学宜为0.80m~0.90m;2)中学宜为1.00m~1.1Om;
④ 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无破损无眩光。
⑤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宽度不应小于0.80m,高度宜为0.20m。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40m。
3.1.2.仪器设备:激光测距仪或钢卷(直)尺。
3.1.3.检测方法(GB/T18205-2012)
使用激光测距仪或钢卷(直)尺测量黑板的高度与宽度,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观察黑板有无破损及眩光。
3.2黑板反射比
3.2.1.评价标准,按照GB28231、GB7793及GB50099中有关规定评价。
GB 7793-2010黑板反射比0.15~0.20,GB 50099—2011黑板反射比0.10~0.20
3.2.2.仪器设备: 照度计
3.2.3.检测方法(GB/T18205-2012)
①将黑板垂直分成四等份,取三条等分线的中点为测定点,以“三个测定点的反射比的平均值为代表值。
②选择不受直接光影响的被测表面位置,将照度计的接收器紧贴黑板选定的测定点,读取照度显示值,此时显示值为入射照度,然后将接收器的感光面对准同一测定点,逐渐平移离开,待读数稳定后,读取照度计显示值,此时显示值为反射照度。
注意:
1、先开机,选定预计的量程再开盖
2、照度计至少曝光2分钟以消除初始效应
3、反射比检测仅限于“粉笔板”,白板无标准仪器
4.计算
黑板反射比=反射照度(1x)/入射照度(1x)
4.教室采光--—-双随机
4.1采光方向要求:
学校教室的朝向宜按各地区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决定,不宜采用东西朝向,宜采用南北向的双侧采光。教室采用单侧采光时,光线应自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南外廊北教室时,应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
4.2检测要求:( GB/T5699-2017)
4.2.1天空条件:全阴天或晴天。
4.2.2一般选择当地时间上午10时至下午2时,一天内照度相对稳定的时间内进行测量。
4.2.3操作人员应着深色衣服,并远离接收器,以防止对接收器产生遮挡和反射。
4.2.4测量室内照度时,应熄灭人工照明.
4.2.5测量前接收器须曝光2分钟。
4.3检测内容:
窗地比面积
六大反射比: 黑板、后(侧)墙、顶棚、地面、课桌面、前墙、教室采光系数
4.3.1.窗地比面积
4.3.1.1评价标准(GB7793-2010、GB50099-2011)教室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5
4.3.1.2仪器设备:激光测距仪或钢卷(直)尺
4.3.1.3.检测方法按GB/ T 5699的规定进行测量。
用测量尺测量教室采光窗洞口总面积及教室地板面积。
4.3.1.4窗地比计算:计算教室窗洞口总面积为1,求出与地板面积的比例,以1比多少来表示。
4.3.2后墙壁反射比
4.3.2.1评价标准(GB7793-2010、GB50099-2011)
教室后墙壁反射比宜为0.70-0.80
4.3.2.2仪器设备:激光测距仪或钢卷(直)尺; 照度计(指针式或数字式)。
4.3.2.3检测方法(按GB/ T 5699的规定进行测量。)
后墙壁反射比测量:将后墙壁分为左、中、右,取3个测点,左、右测点应离相邻墙面相接处10 cm~20cm,然后求出反射比的平均值,作为代表值。每个测点的反射比宜遵循以下方法得出:
a)入射照度测量:将照度计接收器感光面朝上,置于被测表面某一位置,读取入射照度值。
b)反射照度测量:将照度计接收器感光面对准同一被测表面的原来位置,逐渐平移离开,待照度稳定后,读取反射照度值。
c)反射比计算公式见式(4)。
式中:X2——反射比;
E反射——反射照度;
E入射——入射照度。
4.3.3采光系数
4.3.3.1评价标准(GB7793-2010、GB50099-2011) GB 7793-2010Ⅲ类光气候区教室课桌面上的采光系数最低值不应低于2%,其他光气候区的采光系数应乘以相应的光气候系数。光气候系数应按表1采用,所在光气候区应按 GB/T 50033中国光气候分区图查出。GB50033中国光气候分区图查出湖南为IV类应为2.2%。 GB50033-201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4.0.4教育建筑的普通教室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Ⅲ级的采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3%,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450LX。
4.3.3.2仪器设备:激光测距仪或钢卷(直)尺; 照度计(指针式或数字式)
4.3.3.3检测方法( GB/T5699-2017)
室内照度:选择教室内光线最差的课桌面测量照度,测得数为室内照度值。
室外照度: 选择周围无遮挡的空地,避免直射阳光,在测量室内照度前后各测一次室外照度,取两次测得数的平均值作为室外照度值。
计算:教室采光系数=室内照度(1x)/室外照度(1x)
室内照度:选择教室内光线最差的课桌面测量照度。
用中心布点法,将教室划分成2m×2m的矩形网格,在每个矩形网格中心点用照度计测量课桌面照度,每个测量点测量1次。单侧采光时应在距内墙1米处设测点,双侧采光时应在教室横剖面中间设测点。取室内桌面照度的最低值为室内照度值。
室外照度:
尽量选择全阴天时进行,选择周围无遮挡的空地作为测量点位置,距离应大于教学楼高度的6倍,避免阳光直射;
晴天时(晴朗无云),测量室外照度时,应使用表面涂黑的遮光球或遮光板(直径为8cm)挡住直射光线,使照度计接收器刚好完全处于阴影之中,遮光球或遮光板与照度计接收器距离应大于0.5m,测量点位置同样应大于教学楼高度的6倍。
在测量室内照度前后各测量一次室外照度,取平均值作为室外照度值。
注意:必须使用中央布点法找室内照度最低点。
后墙反射比需测量墙面,不能测张贴物、黑板或衣柜;
测量时测量者应低于被测表面
晴天测量室外照度必须使用遮光球。
室外照度与室内照度的测量应同时进行
5.教室照明——双随机
《儿童青少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近视预防指引》教室采光照明要求学校应提供良好的采光照明条件,确保学生读写时光线充足。普通教室课桌面的平均照度不小于300lx,且不大于750lx,照度均匀度不小于0.7。普通教室的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具,其平均照度不小于500lx,且不大于1000lx,照度均匀度不小于0.8。
5.1《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 教室的照明要求:
① 凡教室均应装设人工照明。
②教室课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 lx,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③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 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④教室宜采用3300K~5500K色温的光源,光源的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
⑤教室采用于小26mm细管径直管形稀土三基色荧光灯。
⑥教室照明荧光灯宜采用节能电感镇流器或电子镇流器。
⑦为了减少照明光源引起的直接眩光,教室不宜采用裸灯照明。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m。灯管排列宜采用其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对于阶梯教室,前排灯不应对后排学生产生直接眩光。
⑧教室的统一眩光值 (UGR)不宜小于19。(2018年3月15日国家标准第一号修改单修改)
⑨在维持平均照度值300 lx的条件下,教室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不应大于11W/㎡,目标值应为9W/㎡。
⑩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其维护系数应取0.8。
⑪教室照明测量方法按 GB/T 5700执行。
5.2照明检测要求(GB/T5700-2008)
5.2.1应在没有天然光和其他非被测光源影响下进行,白天测量时应采取厚窗帘、遮光板等措施有效遮蔽天然光。
5.2.2现场白炽灯和卤钨灯累积燃点时间需在50小时以上,并在至少燃点15分钟后进行测量。
5.2.3操作人员应着深色衣服,并远离接收器,以防止对接收器产生遮挡和反射。
5.3GB/T 18204-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照度测点布置要求
5.3.1.整体照明:测点数量按室内面积不足50 ㎡的设置1个测点,50 ㎡-200 ㎡的设置2个测点,200 ㎡以上 的设置3个-5个测点。位置按室内1个测点的设置在中央,2个采样点的设置在室内对称点上,3个测点的设置在 室内对角线四等分的3个等分点上,5个测点的按梅花布点,其他按均匀布点原则布置,测点距地面高度1 m-1.5 m。
5.3.2.局部照明:如特殊需要的局部照明情况下,可测量其中有代表性的一点。如果是局部照明和整体照明兼用的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整体照明的灯光关闭还是开启,并在测定结果中注明。
5.3.3.如果光源是白炽灯应开启5 min后、气体放电灯应开启30 min后开始测量。
5.4课桌面平均照度,课桌面照度均匀度
5.4.1.评价标准(GB7793-2010)
课桌面表面平均照度≥3001x;课桌表面照度均匀度≥0.7
5.4.2.仪器设备:激光测距仪或钢卷(直)尺; 照度计(指针式或数字式)
5.4.3.检测方法(GB/T5700-2008)
从第一排课桌前缘开始(最前排课桌的前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2m),用中心布点法,将教室划分成2m×2m的矩形网格,在每个矩形网格中心点用照度计测量课桌面照度,每个测量点测量2-3次,取平均数作为该测点的照度。
5.4.4.计算:平均照度=所有检测点照度之和/检测点数
照度均匀度=最小照度/平均照度
5.5黑板表面平均照度,黑板表面照度均匀度
5.5.1.评价标准(GB7793-2010)
黑板表面平均照度≥5001x;黑板表面照度均匀度≥0.8
5.5.2.仪器设备:激光测距仪或钢卷(直)尺; 照度计(指针式或数字式)。
5.5.3.检测方法:(GB/T5700-2008)
使用钢卷尺将黑板划分0.5m×0.5m的矩形网格,在每个网格中心点用照度计测量照度,每个测定点测量2-3次,取平均数作为该测点的照度。
必须在黑板上标注测点。
5.5.4.计算:平均照度=所有检测点照度之和/检测点数
照度均匀度=最小照度/平均照度
6.噪声
6.1.评价标准:( GB/T 18204-2013、GB50099-2011)
噪声≤50B(A);两排教室相对长边距≥25m。
6.2.仪器设备:激光测距仪或钢卷(直)尺; 数字声级计
6.3.检测方法:(GB/T18204—2013)
6.3.1测量条件:周围有上课班级的空教室内,开窗。
6.3.2噪声测量点的选择:
(1)数量: 对于噪声源在教室外的,按室内面积不足50㎡的设置1个测点,50㎡-200㎡的设置2个测点,200㎡以上的设置3-5个测点。对于噪声源在教室内的,设置3个测点。
(2)位置: 噪声源在教室外的测点位置室内1个测点的设置在中央,2个采样点的设置在室内对称点上,3个测点的设置在室内对角线四等分的3个等分点上,5个测点按梅花布点,其他的按均匀布点原则布置。对于噪声源在教室内的,在噪声源中心至对侧墙壁中心的直线四等分的3个等分点上设置。
(3)测点距离:测点距地面高度1 m-1.5 m,距墙壁和其他主要反射面不小于1 m。
6.3.3测量步骤:
①测点布置
②测量前使用校准器对声级计进行校准。
③测量时声级计可以手持也可以固定在三角架上,并尽可能减少声波反射影响。
④对于稳态噪声,用声级计快档读取1 min指示值或平均值,对于脉冲噪声读取峰值和脉冲保持值。
⑤对于周期性噪声,用声级计慢档每隔5s读取一个瞬时A声级值,测量一个周期。
⑥对于非周期非稳态噪声,用声级计慢档每隔5s读取一个瞬时A声级值,连续读取若干数据。
6.3.4测量方法注意:按GB/T 18204-2013公共场所噪声测量方法执行。教室内噪声测量:把测定点选在教室(小于100 ㎡)中央一点。外来声源噪声测量:在开窗的条件下测定的数值。背景噪声(或本底噪声)测量:学生全部在教室入座,限制活动产生的噪声,在闭窗的条件下测定的数值,或者在教室中测定的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