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要点(二)

2020-10-01 21:13发布

(二)住宿场所卫生监督

1.住宿场所包括宾馆、旅店、招待所等。

2.清洗消毒专间:现场检查住宿场所是否设立一定数量的独立清洗消毒间,清洗消毒间面积是否能满足饮具,用具等清洗消毒保洁的需要,判定是否能满足需要,一般如果场所接待的最大住客数以及物品需要清洗消毒时间进行估算,清洗消毒间是否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地面与墙面使用防水防霉,可洗刷的材料墙裙高度不得低于1.5米,地面坡度不小于2%,并设有机械通风装置,现场检查饮具的清洗消毒制度是否上墙,清洗消毒过程是否符合要求。饮具宜用热力消毒,现场检查热力消毒柜是否能正常使用,清洗饮具先倒进残液,加入专用洗涤剂,清洗后用清水冲净,再整齐放入消毒柜,需125摄氏度左右,15分钟以上,最后将消毒好的饮具放置在保洁柜内待用,采用化学法消毒饮具的,清洗消毒间内至少设有三个饮具专用清洗消毒池,并有相应的消毒剂配比容器,各类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防渗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洗的材料制成,并设置标示明示用途,现场检查是否配备已消毒饮具专用存放保洁设施,其结构是否密闭并易于清洁,检查清洗消毒后的饮食是否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配有可重复使用拖鞋的住宿场所,消毒间内应有拖鞋专用清洗,消毒池桶及以消毒拖鞋存放专区。清洗拖鞋,先用洗洁液清洗,用清水冲净,后在拖鞋消毒桶类配置有效氯含量为1000毫克每升的消毒液,将拖鞋入桶内浸泡30分钟后取出,然后再清水池漂洗干净,等拖鞋干后放置于已消毒拖鞋存放专区,清洗饮具、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污染。询问清洁消毒人员操作程序或请其操作演示。

3.客房及卫生间卫生:客房床单、枕套、被套等床上用品应无污渍;无毛发、无异味;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客至少每周一换一消毒;毛巾、浴袍及非一次性使用的拖鞋等一客一换一消毒;床罩、枕芯、床垫等用品应定期更换清洗,保持整洁。床单、枕套、被套、毛巾、浴巾、浴衣等公共用品应每客用后清洗消毒。客房内空调送、排风口滤网清洁,表面无积尘或霉斑。卫生间应有独立排凤装置;卫生间内面盆;浴缸;坐便器应清洁无污渍;每客一消毒;长住客人每日一消毒。现场检查客房,挑选已清洁顾客未入住的房间,首先,进房间后观察房间是否整洁,采光照明良好,无明显异味,噪声,检查是否有可开关的窗户,按卫生规范要求,暗室不宜作为客房。摆放的物品有无灰尘污渍,供顾客使用的杯具是否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查看床单,被套枕套等床上用品是否整洁,无污渍,有无异味,毛发,折痕是否明显。查看卫生间是否有独立的机械排风装置,是否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水、无积垢、无异味,上下水系统、洗手设施、机械排风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查看地面有无水渍,面盆、浴缸、坐便器是否洁净,设置座式便器的公共卫生间是否提供一次性衬垫;住宿场所客房卫生间是否使用专用清扫工具对相应的洁具(脸池、浴缸、座便器)进行清扫,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洁具表面进行消毒,消毒效果应符合卫生要求;是否根据物品、用具的污染程度合理清扫,有效防止交叉污染、二次污染。其次,可以向服务员询问整个客房的打扫过程,判断是否符合清洗消毒的要求,以及卫生间内洗脸池,浴缸、坐便器是否做到每客一消毒,长住客人每日一消毒,床上用品是否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至少更换一次的要求。清洁客房一般为进入房间后先打开窗户通风换气,回收房内纸屑,果皮等垃圾,将客人使用过的饮具、床单,被套,枕套等用品换新,对顾客能触及的物件和部位,比如电话机,床头柜、桌面等桌面等通过酒精等制剂进行清洁,打扫卫生间,先打开排风扇,把杯具,浴巾,毛巾,小方巾等用品移出,然后用专用的清洁工具刷面盆,浴缸,刷完之后喷洒有效氯含量250毫克升的消毒液,作用十分钟后冲洗干净,四便器也是用专用的清洁工具,刷洗后喷洒有效,氯含量250毫克每升的消毒液作用,十分钟后擦拭后放入洁净的杯具,浴巾毛巾,小方巾等用品。

4.卫生清扫工具:是否配备吸尘器、拖把、抹布等用于卫生清扫的工具、设施、设备,数量充足,能满足清扫保洁工作需要。卫生间清扫是否配备专用工具、抹布和用于洁具(脸池、浴缸、座便器)消毒的器材,并分别具有相应的存放容器。工具种类和抹布数量是否与台面、墙面、地面、洁具(脸池、浴缸、座便器)清扫相对应,工具、抹布的用途明确。是否合理设置清扫工具存放房间或区域。卫生间清扫工具、抹布和存放容器应有明确的用途标示,清扫过程应有效防止交叉污染,不得混用、乱用。

5.工作车:应设置工作车停放及操作空间。客房数量50间以上的住宿场所应配备工作车,按每层楼或每20间客房设置1辆的比例配置。工作车内清洁的公共用品用具与一次性拖鞋、牙刷、牙膏、肥皂、卫生纸、洗发液、沐浴液等耗损品应分类、分层存放。使用过的公共用品用具(床单、枕套、被套、毛巾、杯具、拖鞋等)和废弃物应配置专用存放设施。工作车应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合理设置清扫工具存放容器、抹布的存放位置,有效防止交叉污染、二次污染。现场检查服务员使用的工作车工作车上物品是否摆放整齐有序,有足够空间分别存放客用棉织品,一次性用品所带垃圾袋与洁净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洁净工具分开清洁浴盆、脸盆、抽水马桶的工具分开存放标志明显。

6.  客房和卫生间的清洗消毒应防止人为交叉污染;建议先消毒;最后按墙()面→洗漱台、洗手台→浴缸→便器→地板顺序清洗抹干。卫生间洗手巾、溶缸、排便器以及客房清洁()的抹布和清洁刷应当区分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7. 洗衣房:供顾客使用的棉织品,若自行清洗消毒的应检查洗衣房,洗衣房分设工作人员出入口,待洗棉织品入口及洁净棉织品出口,并避开主要客流通道,依次分设棉织品分拣区,清洗干燥区,整烫折叠区,存放区,发放区,洁净区与污染区分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状态良好,客用棉织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洁用抹布分类清洗,清洗程序设有高温或化学消毒过程,清洗棉织品,先用洗涤剂清洗,后在消毒池中配置有效氯含量为250毫克每升的消毒液,将棉织品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之后再次漂洗干净,最后将清洗后的棉织品暴晒,晾干或烘干,棉制品清洗消毒,前后分设存放容器,分拣清洗干燥,修补熨平分类暂存发放等工序,做到洁污分开,防止交叉污染,棉织品烘干后在洁净处整烫折叠,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及时运送至储藏间保存。  

8. 安全套放置情况:住宿场所应当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并提供性病、艾滋病等疾病防治宣传资料。

9.住宿场所的吸烟区(室)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室内空气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人工游泳场所卫生监督:

1功能用房设置:人工游泳场所是否设置游泳池、更衣室、淋浴室、浸脚消毒池、公共卫生间、水处理机房和消毒剂专用库房。按更衣室、淋浴室、浸脚消毒池、游泳池的顺序合理布局。水处理机房和消毒剂专用库房不得与游泳池、更衣室、淋浴室连通。人工游泳场所不宜设置在地下室。

2. 在场所入口、更衣等醒目处是否设置“禁止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性病、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心脏病、精神病患者、酗酒者及其他不宜人群游泳”的警示性标志,标志符合固定耐用的要求。

3. 强制沐浴设施:能正常使用;并达到强制喷淋作用。

4. 浸脚消毒池检查,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是否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两米,宽度与走道相同,深度不小于20厘米,室内消毒液有效深度不小于15厘米,余氯含量保持在510mg/L,检查浸脚消毒池的消毒液是否每一个开放场次小于四小时更换一次并有换水加药记录。浸脚消毒池底面材质和给水排水配管附件,是否为耐腐蚀材质,底面防滑。

6. 更衣室、沐浴室;现场检查更衣室地面是否使用防滑防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地面坡度应不小于2%,地面最低处应设置地漏,地漏应当有蓖盖。墙壁及内顶用防水防霉无毒材料覆涂,检查更衣柜是否采用光滑防透水材料,更衣室是否配备与设计接待量相匹配,更衣柜数量应不小于泳池的最大接待人数,最大接待人数按人均游泳面积不得少于2.5平方米进行计算,检查更衣室通道是否宽敞,保持空气流通,常年开放的室内游泳池设有空气调节和换气设备,池水温度调节设施检查,更衣柜是否与每日开放结束后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可用浓度为250500毫克每升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后,再用清水擦洗,现场检查淋浴室是否每2030人设一个淋浴喷头,检查淋浴室是否经常刷洗地面使用浓度为500毫克每升的含氯消毒液定期消毒,现场检查在游泳场所淋浴室的区域内是否配备相应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男卫生间每60人设一个大便池和两个小便池,女卫生间每40人设一个便池,公共卫生间地面低于淋浴室地面,地面与墙壁是否选择耐水易洗刷材料铺设; 公共卫生间和垃圾箱桶,是否每天及时清洗消毒,防止滋生蚊蝇,公共卫生间内便池是否为蹲式;采用座式便池的是否提供一次性卫生座垫。卫生间内是否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卫生器具是否采用感应式水龙头和冲洗阀,卫生间是否有独立的排风设施,机械通风设施是否与集中空调管道相通,公共卫生间厕所是否每天及时清洗,定期使用浓度为500毫克每升的含氯消毒液消毒。

7.游泳池水处理设施:池水循环周期是否超过4 h。是否设余氯、浑浊度、pH、氧化还原电位等指标的水质在线监控装置。检查游泳池是否具有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设计参数能满足水质处理的要求且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每日补充足量新水,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修;游泳池水质应符合GB 37488要求。儿童池营业期间应持续供给新水。消毒药物应保管在通风、干燥、阴凉场所,并在有效期内。循环净化和消毒设备的选择是否符合下列要求,一设备安全可靠,操作和维修方便,二计量装置计量准确灵活可调,三投加系统能自动控制,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是否保持齐全完好,是否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做好经常性检查,保养和维修并做好记录,检查游泳池水循环过滤净化设备是否每日进行反冲洗,反冲洗水排入下水道。检查净化消毒的游泳池水水质是否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关于游泳池的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卫生标准和规范中并无明确指出要有哪些设施设备及参考标准规范,我们可以参考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一部分游泳场所,gb 19079.1的要求,其中提及池水循环净化消毒处理设备,水处理设备应符合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2的要求,所以在现场检查实践中,应加强标准的学习,比如对人均游泳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的要求,就出自gb 19079.1卫生标准中,对每日需要补充的新水量有相关要求,但并无指出具体的补充量,CJJ122中就明确指出了公共的游泳池每日补水量,室内时应达到5%10%,室外时应达到10%15%,对每日需要补充的新水量的检查,可以通过水表读数,水费清单等计算,每日补充水量是否达到要求,另外注意池水循环净化周期,公共类游泳池循环周期应达到34小时,可以简化计算方法,为游泳池池水容积除以每小时的循环水流量

8. 室内游泳场所应保持良好通风;机械通风设施正常运转;空气细菌总数、室温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等空气检测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室内游泳池、淋浴间是否设机械通风和除湿设施。更衣室是否设供暖设施和通风设施。消毒剂专用库房、游泳池水处理机房、使用燃煤或燃气设备的区域,是否设机械排风和事故排风装置,事故排风换气次数不应低于12/h

9.游泳场所每年开放前应对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营业。

10. 现场检查游泳池儿童池是否与成人池连通;儿童池和成人池是否分别设置连续循环供水系统。是否设有深浅不同分区,游泳池有明显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志或者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检查游泳池壁及池底是否光洁,不渗水,成浅色赤脚底角成圆角,检查游泳池外四周用防滑易于冲刷的材料铺设,走道有一定的向外倾斜度,并设排水设施。排水设施设置水泵等防空气污染隔离装置,检查每班开场前和散场后是否对游泳池外沿池边走道及卫生设施用浓度为250500毫克每升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后进行清扫,擦洗或冲洗一次检查室内游泳池是否保持良好通风,机械通风设施正常运转,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游泳场所,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室内游泳场所自然采光系数不低于1/4,夜间人工照明距离水面一米高度的平面水面,夜照度不低于180勒克斯开放夜场,应当配备足够的应急照明灯,游泳池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

11. 游泳者健康管理主要包括人数控制,文明游泳引导,健康筛查等人均游泳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现场监督检查,根据游泳池面积和泳池内游泳人数进行判断是否超标,检查场所是否设置泳客上限警示提醒,检查场所内是否有按布局顺序逐一通过强制淋浴和浸脚消毒池,佩戴泳帽游泳等相应内容警示语句或宣传资料,是否出租游泳衣裤。

12. 现场抽查水质处理人员;询问游泳池水质处理操作过程;了解其操作程序是否按照卫生操作规程操作;查看水质处理记录;了解其池水循环净化消毒及补充新水情况过滤罐反冲洗情况、毛发过滤器的清洗更换情况等

13. 库房,应独立设置;并应靠近建筑物内的次要通道和水处理机房的加药间。检查库房是否存放一定数量的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药剂,急救物品与设施等物品分类存放标记明显,库房内是否堆放杂物,是否有预防控制病虫害的设施和措施,设有机械通风装置,保持良好通风,消毒药剂和急救药物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专监或专柜存放,并密闭上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

14. 急救室,检查急救室是否配有氧气袋就互传急救药品和器材救护器材摆放于明显位置,方便取用;

15. 消毒间,为顾客提供公用饮具,拖鞋毛巾的检查是否设置消毒间,并配备相应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提供毛巾、浴巾、拖鞋等公共用品用具且自行清洗消毒的,应设专用的清洗消毒间。清洗消毒间内应有毛巾、浴巾、拖鞋等专用清洗消毒池。

16.水质自检公示:水质处理员应每2-4小时检测游泳池水游离余氯含量、PH值、水温;将检测结果做好记录并公示在泳池明显处;同时应在醒目位置有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近期检验报告。检查游泳场所是否配备余氯ph值水温度计等水质检测设备,检查在游泳场所入口处或服务台等醒目处放置自检公示,查看公式信息内容是否每场开放前、开放时均进行池水游离性余氯、ph值、水温等自检,开放期间每两小时一次,检测结果是否公示,并注明测定时间,月日时分,检测人员且记录备查。

17. 人工游泳池水质卫生标准

浑浊度5,水温2226℃,PH6.58.5,泳池游离性余氯0.30.5(mg/L),浸脚池游离性余氯510(mg/L),尿素≤3.5(mg/L),细菌总数≤1000(/ml),大肠菌群≤18(/L) 泳池及周围环境整洁;游泳池水内无肉眼可见物;现场检测池水余氯含量在0.30.5mg/L范围内。

(四)沐浴场所卫生监督

1.沐浴场所包括公共浴室、足浴、桑拿中心等

2.浴池水质处理员应隔2-4小时监测浴池余氯含量、PH值、水温等项目;做好记录并进行公示;水质公示牌应设在浴池入口明显处。公示自检结果;自检项目包括:水温、余氯、PH值等。浴池水水质要求:浊度≤30;水温40~50℃。

3.设立禁浴标志。前厅吧台、更衣室入口醒目处设置“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如疥疮、化脓性皮肤病、霉菌引起的皮肤病等)患者沐浴”警示性标志,标志符合固定耐用的要求。

4.建有浴池的沐浴场所;浴池应配备循环过滤系统以及消毒设施;且能正常运行。

5.清洗消毒间:提供毛巾、浴巾、浴衣裤、拖鞋、修脚工具等公共用品用具且自行清洗消毒的,应设置清洗消毒间。消毒间内应有毛巾、浴巾、浴衣裤、拖鞋、修脚工具专用清洗消毒池。提供杯具且自行清洗消毒的,应设置专用的清洗消毒间。采用物理法消毒的,消毒间内应有清洗水池和消毒柜。采用化学法消毒的,消毒间内应设杯具专用的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消毒池的容量、深度应能满足浸泡消毒的需要。

6.公共用品换洗消毒管理基本要求:床单、枕套、被套、垫巾等床上用品宜每天更换清洗消毒,保持整洁。提供顾客使用的毛巾、浴巾、浴衣等公共用品每客用后应清洗消毒。修脚、捏脚毛巾应专用。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

1.美容美发场所包括理发店;美容店,

2.总体布局:应设美容区、美发区、清洗消毒间()、储藏间()、更衣室()等功能区域;合理布局。

3.美容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30㎡;美发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10㎡。兼有美容和美发服务的场所,美容、美发操作区域应当分隔设置。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有多带带的染发、烫发间;经营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美发场所,应当设有烫、染工作间(区),烫、染工作间(区)应有机械通风设施。

4.清洗消毒间:面积应不小于3平方米,有给排水设施,通风和采光良好,地面、墙壁防透水,易于清扫。墙裙用瓷砖等防水材料贴面,高度不低于1.5米。配备操作台、清洗、消毒、保洁和空气消毒设施。清洗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防透水材料制成,易于清洁,容量满足清洗需要。消毒保洁设施应为密闭结构,容积满足用品用具消毒和保洁贮存要求,并易于清洁。以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装置的,紫外线波长应为200275纳米,按房间面积每10平方米设置30瓦紫外线灯一支,悬挂于室内正中,距离地面22.5米,照射强度大于70微瓦。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应当有明显标识。

5.公共用品换洗消毒管理基本要求:床单、枕套、被套、垫巾等床上用品宜每天更换清洗消毒,保持整洁。毛巾、面巾、床单、被罩、按摩服、美容用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清洗消毒后分类存放;直接接触顾客毛发、皮肤的美容美发器械应一客一消毒。美发用围布宜每天清洗,保持整洁,提倡使用一次性护颈纸。美容、美发、烫染发毛巾应易于区分,分类使用,不得混用。兼有美容和美发服务的场所;美容、美发操作区域应分隔设置。 美容、美发操作美容店、美发店等场所供顾客使用的唇膏、眉笔等美容用品应个人专用,不得共用、混用。查看公共用品用具配备的数量是否满足消毒周转的要求,是否设有明显标识;一客一消毒卫生情况;美容师不得留长指甲;为顾客服务前应清洗消毒双手;佩戴口罩等。

6.美发场所应设置头癣、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独立存放。存放容器标示“头癣、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字样。

7.现场检查的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该场所是否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公共场所卫生蓝督

1.其他公共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2.应设立公共用品用具(饮具、果盘、话筒、键盘、3D眼镜等)清洗消毒专间和专用保洁设施。座位套应保持清洁;至少一周清洗一次。

3.放映电影;录像的场所;放映场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空场时间不少于10分钟;换场时间应加强通风换气。

其他公共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良好

4.公共用品配置和换洗消毒管理基本要求:其他为顾客提供杯具的公共场所;杯具数量宜按最大接待负荷的2倍配置。影剧院立体观影眼镜宜按单场最大接待负荷的2倍配置。

公共交通工具床单、枕套、被套、垫巾等公共用品宜每客更换或单程终点更换;保持整洁。公共交通工具座位套、座垫等公共用品应定期更换;保持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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