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3 12:58发布
《抗菌药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
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五十四条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综上:村卫生室开展静脉给药和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是依据两个法规所做的核准要求,二者不存在替代,因此,村卫室若要开展抗菌药物输注必须首先取得静脉给药核准同意并再取得抗菌药物输注核准同意。若只取得静脉给药核准同意,就只能使用非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而不能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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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
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五十四条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综上:村卫生室开展静脉给药和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是依据两个法规所做的核准要求,二者不存在替代,因此,村卫室若要开展抗菌药物输注必须首先取得静脉给药核准同意并再取得抗菌药物输注核准同意。若只取得静脉给药核准同意,就只能使用非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而不能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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