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卫生部关于台港澳居民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中身份证填写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台港澳居民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中身份证填写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妇社函[2009]515号广东省卫生厅:你厅《关于台港澳居民子女中身份证填写有关问题的请示》(粤卫[2009]1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96号)规定,《出生医学证明》上的身份证号栏目按照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填写。此复。二○○九...

0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婴儿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问题的函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婴儿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问题的函卫办基妇函〔2003〕189号广东省卫生厅:你厅《关于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婴儿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问题的请示》(粤卫[2003]82号)收悉。经研究并经领导同意, 现答复如下: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如何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应既保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的严肃性,又方便群众。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0

卫生部基妇司关于对 1996 年以前出生的公民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答复

卫生部基妇司关于对1996年以前出生的公民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答复卫基妇卫便函〔2003〕156号天津市卫生局:你局《关于请示1996年以前出生的公民可否补发出生证明的函》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卫生部、公安部文件《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卫基妇发〔2001〕45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故对1996年以前出生的公民不予以补发《出生医学证...

0

卫生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发放问题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发放问题的批复卫妇社函[2009]392号广东省卫生厅:你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发放问题的请示》(粤卫[2009]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婴儿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问题的函》(卫办基妇函〔2003〕189号)中所称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组织,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此复。二○○九年九月四日 

0

卫生部关于对涉外婚前医学检查及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对涉外婚前医学检查及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卫妇发〔1997〕第6号重庆市卫生局:你局《关于涉外婚前医学检查有关问题的请示》(重卫[1997]34号)收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中婚前医学检查的规定是否适用于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问题,经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答复如下:《母婴保健法》关于婚前医学检查的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中国公民与外国...

个人介绍
暂无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