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28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对现行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一、修改5件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 (一)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对执业注册资格有关问题的解释的函》的复函国法函[2004]211号建设部:你部关于对注册执业资格有关问题的解释的函(建法函[2004]9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是指吊销经注册取得的资格证书。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卫生部关于对缓刑期满医师执业注册问题的复函卫医函〔2005〕13号浙江省卫生厅:你厅《关于缓刑期满人员执业医师注册问题的请示》(浙卫〔2004〕5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缓刑期满未执行原判刑罚的医师应在缓刑期满两年后方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照《执业医师法》第十八条规定执行。特此函复。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28 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局 国卫办疾控函〔2020〕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我委组织更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贯彻落实《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适应新时期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的需要,现将修订后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