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结案后的回访表

2020-09-03 13:04发布


1条回答
子树10
2020-09-05 13:58

问: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什么条件可以结案?

答:只有符合三个法定条件的情形(立案后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已自觉履行,或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完毕;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已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才可以结案。

理由与依据: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四十五条   结案报告,是对立案调查的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或者执行后,或者不作行政处罚的案件,报请负责人批准结案的文书。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五条   承办人在调查终结后,应当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合议并作好记录,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依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分别提出下列处理意见: 
(四)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除前款第一项、第五项所述情形之外,承办人应制作结案报告,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结案。 

结案条件:

1. 不予行政处处罚;

2. 行政处罚已自觉履行,或行政处罚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完毕。

3. 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已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注意:若当事人未自觉履行或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当事人下落不明),绝对不能结案。

       内容来自《卫生监督员手册3.0》,仅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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