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通知高检发研字[200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安徽省医学会申请Ⅱ类继教学分授予资质的批复卫科秘﹝2011﹞347号省医学会:你会《关于安徽省医学会申请Ⅱ类继教学分授予资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会为有资质授予Ⅱ类继教学分的社团组织,授予Ⅱ类继教学分的项目范围限于面向农村基层开展适宜技术推广等需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教学的继教活动。希望你会借助专业性社团人才技术优势,充分调动各分会专家的积极性,以本次资质批准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 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17 来源: 医政医管局 国卫办医函〔20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医疗卫生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派出了大量医务人员驰援一线,支持湖北省和武汉市开展医疗救治工作。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出现了医疗服务受到削弱,群众基本就...
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卫基妇发[200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公安厅(局):《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律证件。1995年11月6日,卫生部与公安部曾联合发布《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对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起到重要作用。5年来,《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较好。但各地反映,对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