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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商务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的战略部署,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按照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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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话石说 | 退出注册的乡村医生违法执业之法律适用

说明:本文原创作者石大爷,感谢交流分享。欢迎关注卫生监督员俱乐部,及时接收新文章。问:退出注册的乡村医生违法执业之法律适用:1.仍在村卫生室违法执业,适用《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42条,对村卫生室按使用非卫查处;2.在其它人设置的有证非村卫生室机构(如个体诊所等)违法执业,适用《执业医师法》39条非医师行医,非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按使用非卫查处;3.在其它人设置的无证场所违法执业,适用《执业医师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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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话石说 |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后,对医疗机构的主体认定建议

石话石说 |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后,对医疗机构的主体认定建议说明:本文原创作者石大爷,感谢交流分享。欢迎关注卫生监督员俱乐部,及时接收新文章。《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后,对医疗机构的主体认定建议? 从法理上讲,医疗机构主体认定应当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依据认定。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十分模糊,在理论与务实层面上均存在着很大分歧,常令卫生执法人员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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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非法所得等问题的复函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非法所得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函〔2005〕320号遂宁市卫生局:你局《关于〈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有关问题的请示》(遂市卫〔2005〕1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所称的非法所得、累计收入,系指违反《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从事诊疗活动的全部营业收入(包括成本和利润)。二〇〇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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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对非法行医罪犯罪条件征询意见函的复函

卫生部关于对非法行医罪犯罪条件征询意见函的复函卫法监函〔2001〕122号最高人民法院:你院《关于非法行医罪犯罪主体条件征询意见函》(法函[2001]2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非法行医罪犯罪主体的概念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执业医师法》,根据该法规定,医师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学专业人员。医师分为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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