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有效)( 2019-12-24)索取号发布时间发布机构文件编号备注AB8104000201901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沪卫规〔2019〕012号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为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处罚裁量合理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相关卫生健康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
上海市职业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案由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一、适用依据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二、处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问问:机构或个人不遵守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服从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的,如何处理?答一、医疗机构不遵守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服从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的,可责令停业,可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时关闭相关科室或者暂停相关诊疗科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
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表(小型医疗机构)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 联系电话:一、综合管理情况1、是否建立传染病防控和疫情报告等管理组织和制度 是口 否口 2、是否建立预检分诊、消毒隔离组织和制度是口 否口3、是否开展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学习培训 是口 否口二、传染病防控和报告情况1、是否设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是口 否口2、是否配备传染病网络疫情报告直报设施...
[卫监实务]诊所、门诊部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当事人(单位/个人):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民族:职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监督意见: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93号《关于加强民营医院和诊所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诊所(门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