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18【废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

2020-09-05 19:4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69号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已于2009年8月17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长  陈竺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一部分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二部分 中成药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三部分 中药饮片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索引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说明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

第一部分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一、 抗微生物药

序号

品种名称

英文名称

    

备注

(一)青   

1

青霉素

Benzylpenicillin

注射剂

 

2

苯唑西林

Oxacillin

注射剂

 

3

氨苄西林

Ampicillin

注射剂

 

4

哌拉西林

Piperacillin

注射剂

 

5

阿莫西林

Amoxicillin

口服常释剂型

 

6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Amoxicillin  and 
Clavulanate
Potassium

口服常释剂型

 

(二)头孢菌素类

7

头孢唑林

Cefazolin

注射剂

 

8

头孢氨苄

Cefalexin

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

 

9

头孢呋辛

Cefuroxim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注释1

10

头孢曲松

Ceftriaxone

注射剂

 

(三)氨基糖苷类

11

阿米卡星

Amikacin

注射剂

 

12

庆大霉素

Gentamyc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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