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3中医刮痧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

2020-09-05 19:48发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技术操作,预防和控制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事件的发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制定了《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现将《指南》及其起草说明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相关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及其起草说明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联系人:医疗管理处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59957688

传真:010-59957684

电子邮箱:yizhengsiyichu@126.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联系人:医疗质量处 杜冰

联系电话:010-68792793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附件1

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

目录

中医针刺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

中医微创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

中医刮痧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

中医拔罐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

中医敷熨熏浴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

中医灌肠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

中医灸类技术和推拿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

中医刮痧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

1  适用技术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刮痧技术、撮痧技术及砭石技术等的感染预防与控制。

2  管理要求

2.1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预防与控制中医刮痧类技术相关性感染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相关部门与人员的职责。

2.2 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必须对医务人员开展预防与控制中医刮痧类技术相关性感染的知识及技能培训,并承担相关业务技术咨询、指导工作。

2.3 医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中医刮痧类技术诊疗操作规程,掌握中医刮痧类技术相关性感染的预防要点,落实中医刮痧类技术相关性感染的防控措施。有明显皮肤感染或者患感冒、流感等呼吸道疾病的医务人员,不应参与诊疗工作。

2.4 应教育患者注意个人卫生,做到皮肤清洁,建议其刮痧治疗前沐浴,患呼吸道感染时建议其佩戴口罩。治疗部位存在皮肤感染、破损及出血倾向等,不宜进行刮痧治疗。

2.5 医疗机构必须督查中医刮痧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持续改进,有效降低感染。

3  空气通风与消毒

3.1 诊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应根据季节、室内外风力和气温,适时进行自然通风和(或)机械通风保证诊疗场所的空气流通和换气次数。参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 368-2012的要求执行。

3.2 接诊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后应进行空气消毒,遵循《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要求,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3.2.1 空气消毒器。

3.2.2 紫外线灯照射。

3.2.3 其他合法达标的空气消毒产品。 

3.3 不宜常规采用化学喷雾进行空气消毒。

4  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

4.1 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采取湿式卫生的方法,抹布等清洁工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洁与消毒,干燥保存。或采用清洁、消毒“一步法”完成的产品,如消毒湿巾。要求达到干净、干燥、无尘、无污垢、无碎屑、无异味。 

4.2 诊桌、诊椅、诊床、地面等应保持清洁。如果发生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先用可吸附的材料将其清除,再采用有效氯400mg/L~7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

5  织物的清洗与消毒

5.1 床单、枕巾、椅垫(罩)等直接接触患者的用品应每人次更换,亦可选择使用一次性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时立即更换。

5.2 被芯、枕芯、褥子、床垫等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应定期清洗与消毒;被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

6  手卫生设施

6.1 每间诊室应配备至少一套洗手设施及充足的手卫生用品,包括流动水、非手触式水龙头、洗手液、肥皂、免洗手消毒剂等,宜使用一次性包装的洗手液,如果使用肥皂,应保持肥皂干燥。

6.2 应张贴洗手流程图及说明图,干手用品宜使用一次性干手纸巾。

6.3 医务人员洗手与卫生手消毒,以及手卫生用品应符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 313的要求。

6.4 治疗车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7  感染控制操作要求

7.1 医务人员应当按标准预防原则,穿工作服、必要时戴帽子、口罩、手套等。

7.2 医务人员应实施手卫生,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 313的要求。操作前、后应分别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或手消毒。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有感染性的物质时,应戴手套;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时,应戴无菌手套。

7.3 患者的施治部位皮肤应完整没有破溃,刮痧部位可使用热毛巾或一次性纸巾或生理盐水棉球或75%乙醇棉球,进行清洁或消毒。

7.4 刮痧后应用清洁的纸巾、毛巾或棉球将刮拭部位的刮痧介质擦拭干净。

8  刮痧类器具的使用及处理

8.1 刮痧类器具有刮痧板(砭石、水牛角、玉石、陶瓷等材质),应圆润,光滑、清洁,不得有粗糙、毛刺等。

8.2 刮痧介质:刮痧油、刮痧乳、精油等。

8.3 消毒灭菌要求

刮痧类诊疗操作中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介质等应保持清洁,重复使用的刮痧器具应一人一用一清洁一消毒,宜专人专用。遇到污染应及时先清洁,后消毒。消毒方法和消毒剂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

8.4 重复使用的刮痧器具,使用以后应先用流动水刷洗,必要时使用清洁剂去除油渍等附着物,做到清洁。依据刮痧器具不同的材质,选择适宜的方式进行清洗消毒处理,达到高水平消毒。消毒方法和消毒剂选用要符合国家标准。可采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溶液浸泡,大于30min;也可用热力消毒,应符合A0值3000(温度90℃/5min,或93℃/2.5min)。砭石等圆钝用于按压操作的器具,达到中水平消毒即可,可使用75%的乙醇、碘类消毒剂、氯己定、季胺盐类等擦拭消毒。遇有污染应及时去除污染物,再清洁消毒。刮痧器具如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去除污染物,再用含有效氯2000mg/L~5000mg/L消毒液浸泡消毒大于30分钟,清水冲洗,干燥保存。有条件的机构可交由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

8.5 当日诊疗结束后,应将按照8.4清洁消毒后的刮痧器具,放于清洁容器内干燥保存,容器每周清洁消毒一次,遇有污染随时清洁消毒。

8.6 刮痧润滑油应专人专用,保持清洁干净,按照使用说明书使用。

9  职业暴露与防护

9.1 医务人员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在工作中执行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

9.2 存在职业暴露风险者,如无免疫史并有相关疫苗可供使用,宜接种相关疫苗。

9.3 清洗消毒刮痧类器具的过程中,防止消毒剂等对人体的损伤,环境通风,必要时戴口罩、手套。

9.4 一旦发生锐器刺伤情况,应立即用皂液和流动的清水清洗被污染的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75%乙醇或0.5%碘伏对伤口局部进行消毒、包扎处理。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留存档案并追踪结果。

参考文献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技术手册(2013普及版)[Z].2013.

[2]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诊疗器具清洗消毒技术规范(试行).2015.

[3]WS/T 313-200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

[4]WS/T 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

[5]WS310.2-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7.

[6]GB 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

[7]WS/T 510-2016,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7.

[8]WS/T 512-2016,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6.

[9]WS/T 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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