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学黑板平均照度、教室窗地面积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案

2020-10-07 13:05发布

微信图片_20201007130406.jpg案情摘要及法律适用

2020年6月30日宁河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执法人员依据由天津某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内容:三年级二班黑板表面平均照度466Lx,教室窗地面积比1:5.42;不符合《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对小学依法进行处罚。

  

   该学校教室采光不合标准要求的行为,违反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法律延伸


Tips1

       了解法律法规要求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Tips2

      教室采光和照明要求

教室宜采用南北向的双侧采光;教室采用单侧采光时,光线应自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南北外廊北教室时,应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


教室窗地面积比不低于1:5。


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 1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为了减少照明光源引起的直接眩光,教室不宜采用裸灯照明。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m。灯管排列宜采用其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



Tips3


    学校卫生专业强制性卫生标准


GB 7793-2010 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GB 8772-2011 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


GB 31177-2014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


GB 50099-2011 中小学设计规范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21027-2007 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为保障学生依法享有良好的教学环境,保护学生的健康权益,学校及其负责人要依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规定,依法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教学环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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