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后,如何适用法律查处无证行医?

2020-09-15 15:53发布

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后,如何适用法律查处无证行医?

 

答:无证行医适用法律建议:

一、无证场所设置者与行医者不是同一人

(一)针对设置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违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38条,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99条对设置者进行处罚。

(二)针对行医者

1.医师(含经考核取得的中医师):适用《执业医师法》37条;

2.非医师:适用《执业医师法》39条。


二、无证场所设置者与行医者是同一人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违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38条,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99条对设置者进行处罚。


三、无证行医单纯开展中医诊疗服务法律适用

(一)若设置者具有申办备案中医诊所资质(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无证机构只开展中医服务~适用《中医药法》56条;


(二)其它不具备申办备案中医诊所资质人员设置的无证机构开展单纯中医类诊疗活动~适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99条;


(三)任何人员设置的无证机构开展诊疗活动中包括有西医类医疗服务~ 适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99条;


四、针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未经备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适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9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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