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时间效力问题的复函

2020-09-05 19:48发布

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时间效力问题的复函

淄博市张店区对外律师事务所:

来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关于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对被监督单位管辖权归属方面的规范性文件,除该文件特别规定其行政约束力起始于未来某一时间外,其行政约束力概从发布之日起开始。

此复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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