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5 19:48发布 生成海报
卫生部关于护士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对护士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卫〔200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护士岗位不应当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
二、根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必须有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根据上述规定,请你厅做好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此复。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