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过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取得的毕业证书能否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有效学历证明的复函

2020-09-05 19:48发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过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取得的毕业证书能否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有效学历证明的复函

卫办医函[2002]378号

河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通过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取得的毕业证书能否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有效学历证明的请示》(冀卫医函字[2002]69号)收悉,经研究,并经部领导同意,现答复如下: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中第四条规定,在2002年10月31日前,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入学注册的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和相关医学学历可以作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特此函复。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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