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医科大学、长治医学院“全科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复函

2020-09-05 19:48发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医科大学、长治医学院“全科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复函

卫办医函(2008)460号

教育部办公厅:

你厅《关于请协调解决山西医科大学、长治医学院“全科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函》(教高厅函(2008)24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山西医科大学、长治医学院“全科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医师资格考试。

专此函复。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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