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有关问题的复函
京中医政[2006]83号
北京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
你处发来“关于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能否在感染性疾病科执业的函”收悉。我局认真研究并请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有关问题的复函(国中医药办函[2006]144号),现答复如下:
由于感染性疾病科是新整合而成的科室,中医人员只要与西医临床医师一样在经过感染科专业相关培训的前提下,在诊疗活动中根据临床需要,除使用中医诊疗技术之外,可以运用勿需特殊准入的现代科学技术或现代医学诊疗技术和方法在感染科执业。
此复。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有关问题的复函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