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托培养学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批复

2020-09-05 19:48发布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托培养学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批复

粤卫函〔2011〕730号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托培养学员在培训地点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请示》(深卫人报〔2011〕1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托培养学员在委托培训基地所在地考点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培训基地出具(此培训基地应是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二、上述委托培养学员的报考条件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规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