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5 19:48发布 生成海报
卫生部关于心内科医师从事超声心动图检查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医政函[2010]91号
广东省、四川省卫生厅:
你们《关于内科执业医师出具B超诊断报告有关问题的请示》(粤卫[2009]144号)和《关于部分医师执业范围问题的请示》(川卫[2009]118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心内科执业医师,可以进行超声心动图检查操作,并出具诊断报告:
一、在设有超声心动图检查室的心内科中执业;
二、注册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并从事心血管疾病诊疗工作。
此复。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