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部分中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执业资格考试问题的批复1

2020-09-05 19:48发布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部分中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执业资格考试问题的批复

粤卫函〔2005〕236号

珠海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部分中等专业毕业生执业资格考试问题的请示》(珠卫〔2005〕40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卫生保健专业的培养目标为乡村医生,该专业毕业生可按我省乡村医生管理规定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门化)专业学历现阶段可作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三、助产专业及其专门化方向学历可作为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此复。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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