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批复

2020-09-05 19:48发布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批复

湘卫函[2004]173号

桂阳县卫生局:

你局《关于解决原桂阳县卫生职业中专学校99级以来毕业生执业考试资格问题的请示》(桂卫[2004]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问题的紧急补充通知》(湘卫传电[2004]21号)精神,原桂阳县卫生职业中专学校凡2001年9月1日前入校的学生,毕业后其毕业证书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盖钢印)认可的,可以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特此函复。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