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中医类别医师可以从事急救工作的批复

2020-09-05 19:48发布

卫生部关于中医类别医师可以从事急救工作的批复

卫医政函[2009]335号

福建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能否从事急救工作的请示》(闽卫医[2009]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医类别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急诊科(室)和急救中心(站)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

此复。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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