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乡村医生从业培训和注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批复

2020-09-05 19:48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乡村医生从业培训和注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批复

内卫发[2005]74号

赤峰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乡村医生从业培训和注册资格考试工作过程中有关事宜的请示》收悉。现就你局提出的部分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医生从业培训和注册考试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医生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只要是经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有明确注册地点的在岗乡村医生,如有不符合注册条件者,均要参加本次乡村医生从业培训和注册资格考试。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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