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笔试、操作试题的复函
琼卫妇社函〔2014〕40号
儋州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给予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笔试、操作试题的请示》(儋卫请示〔2014〕4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8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许可(助产、结扎、终止妊娠)已下放市县卫生主管部门。据此,你局应承担以上专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出题等相关工作。
鉴于你局开展2014年度新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的紧迫性,我委已委托省妇幼保健院就笔试和操作试题出题和培训工作给予支持(联系人及电话:省妇幼保健院吴维学,36689213)。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