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5 19:48发布 生成海报
卫生部关于玻璃钢水箱等制品是否作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审批的批复
卫法监发[1998]第8号
江苏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玻璃钢水箱等制品是否作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审批的请示》(苏卫防[1998]48号)收悉。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其有关文件,玻璃钢水箱和联接上水材料应属于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
此复。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