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校园“直饮水”质量监管问题的批复

2020-09-05 19:48发布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校园“直饮水”质量监管问题的批复

鄂质监食函[2012]341

黄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校园“直饮水”质量监管问题的请示》(黄质监文[2012]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管道直饮水质量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此复。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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