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家庭医生式服务精准结对
分 类: 基层指导 发文日期: 2016年01月04日 文 号: 粤卫办函〔2015〕680号
粤卫办函〔2015〕6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
为进一步推动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开展,促进各地之间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团队交流与指导,提高服务能力,我委决定加大力度,实行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培训。在既定的“滚雪球”式基地师资骨干培训外,根据各地市上报的精准帮扶意愿及需求,进行“一对多”的定向结对,实行“手拉手”的团队式精准结对培训交流,实行传帮带,达到提高家庭医生式服务整体水平和建立正确服务理念的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名单
根据各市意愿及需求,我委组织了配对,结对名单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结对机构根据结对市报送的培训需求,设置培训课程,组建培训交流团队。根据被帮扶地区提出的需求及家庭医生式服务开展情况,结合自身团队优势,有计划、有重点地协助被帮扶地区的师资骨干培训基地完善家庭医生式服务,开展业务培训,一年至少2次。
(二)请结对市做好组织工作,以确定的市级培训基地的城乡基层医疗机构骨干师资团队为重点。同时,在授课式培训时,兼顾全市各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力争达到结对培训交流的广覆盖效果。
(三)请结对市主动与结对机构沟通联络,双方商定培训交流计划。中山、东莞、佛山自行与省级培训基地自由结对和学习交流。
三、其他事项
(一)结对机构赴结对市帮扶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各结对机构支出,团队授课费由结对市按财务规定列支。
(二)请5间结对机构于2016年2月5日前,将培训交流计划(包含培训课程设置、交流形式、交流频次计划、培训交流团队名单等)报送我委基层指导处备案。
联系人:欧美欣,电话:020-83134335、18826405431,邮箱:447962992@qq.com,传真:020-83134347。
附件: 结对名单(2016年)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