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珠海市医疗服务执业失信“黑名单”申报表
拟列入单位名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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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投资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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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 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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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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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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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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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 信 行 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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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
依据《珠海市医疗服务执业失信“黑名单”管理规定》第 条第 款第 项之规定,建议将该单位(人员)列入医疗服务执业“黑名单”管理,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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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监督 执法机构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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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行政 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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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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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珠海市医疗服务执业失信“黑名单”
事先告知书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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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你(单位)因 ,依据《珠海市医疗服务执业失信“黑名单”管理规定》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现拟将你(单位)列入珠海市医疗服务执业失信“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列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你(单位)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告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部门提出陈述、申辩或意见。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告知部门(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