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2020-09-05 19:48发布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文件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珠海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珠卫计〔2016333

                        

 

关于印发珠海市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发展和改革、教育、科技和工业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海洋农业和水务、文化体育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及市直医疗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做好癌症防治工作,尽快遏制我市癌症上升势头,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6部门印发的《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国卫疾控发201578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等16部门印发的《广东省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粤卫201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卫计局等12部门联合制定了《珠海市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保证《计划》目标如期实现。

 

 

 

市卫生计生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教育局

 

 

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1224

 

(联系人:谭丽芳,2219372

 

 


珠海市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为切实加强癌症防治工作,提高癌症防治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和《广东省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防治现状

癌症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一大类疾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癌症防治工作,印发了《珠海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积极推进控烟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落实《广东省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肿瘤登记管理办法》和《珠海市肿瘤随访登记实施方案(试行)》,逐步建立癌症防治体系。在我市全面推行全人群死因监测和开展以人群为基础的肿瘤登记工作,基本掌握我市癌症的发病和死亡情况。

目前,我市癌症防治形势十分严峻,每年新发癌症病例约3000例,死亡约1500例。由于慢性感染、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环境污染和职业暴露、精神压力和心理失衡等因素,癌症的发生和死亡正呈上升趋势。我市肺癌、肝癌、结直肠癌、鼻咽癌、乳腺癌的发病率均高于全国肿瘤登记地区平均水平,癌症谱呈现新特点,兼具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癌谱流行特征,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市癌症发病、死亡率还将不断上升,对社会和个人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

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癌症防治体系建设,提高癌症防治能力,实施癌症综合防治策略和措施,为遏制癌症增长、降低癌症疾病负担奠定基础。到2017年,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建立市、区两级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部门职责,控制主要可防可控致癌因素增长水平。

(二)建立并完善以医院、疾控机构(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为主体和基层医疗机构上下联动的癌症综合防治网络。加快提升我市癌症综合防治服务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肿瘤登记制度,探索建立肿瘤患者信息管理系统,掌握全市和各区癌症发病和死亡情况,绘制全市癌症地图。

(四)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60%,成人吸烟率下降3%

(五)以肺癌、肝癌、大肠癌、乳腺癌、宫颈癌、胃癌、鼻咽癌为重点,探索建立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技术方案,并逐步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

(六)完善重点癌症的诊疗规范,推广癌症机会性筛查和规范化诊疗,逐步提高重点癌症5年生存率,降低病死率。

三、主要措施

(一)履行部门职责,落实综合措施。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癌症防治规划、规范、技术标准,做好癌症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健康教育、预防诊治和监测评估,并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癌症中医药防治工作,推广应用中医药防治癌症的技术和方法,加强控烟履约协调工作发改部门将癌症等慢性病防治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癌症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建设;教育部门将癌症等慢性病预防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科技部门协同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市相关科技计划(医疗卫生专项)对癌症防治研究进行支持,加强抗肿瘤药品专利保护,推进抗肿瘤药的仿制创新和相关成果的产业化;民政部门为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癌症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加大救助力度;财政部门安排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完善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包括癌症患者在内参保人员的保障待遇;环境保护部门加强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优先整治易于导致人群健康损害的环境污染;农业部门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文化体育旅游部门推广全民健身运动,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安监部门监督用人单位对可能导致职业性肿瘤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加强对相关作业场所和个人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抗肿瘤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管。

(二)加强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级癌症临床医疗指导机构能力建设,健全系统间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级癌症临床医疗指导机构在全市癌症防治工作中的技术支撑和技术指导作用。建立全市癌症防治协作网络,依托条件较好、具有较强肿瘤诊治能力的综合医院,承担全市癌症防治技术指导职能,提高癌症防治服务能力。加强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在人群癌症危险因素监测干预、流行病学调查、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并充分发挥其在肿瘤随访登记方面的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作用。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程,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癌症筛查、综合干预、宣传教育和患者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癌症综合防治网络。

(三)加强肿瘤信息收集工作。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实施《肿瘤登记管理办法》。肿瘤登记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切实提高肿瘤登记工作质量,加强全市癌症信息资源整合收集,定期发布癌症相关信息,系统整理肿瘤登记、死因监测、地理信息等相关数据,建立数学预测模型,编绘全市癌症地图。建立医院肿瘤病例信息监测体系,收集癌症临床诊治及预后信息,科学指导癌症规范化诊疗。对个案肿瘤病例信息采取管理和技术上的安全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四)推进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积极促进国家控烟规划的实施;大力宣传吸烟及二手烟危害,严格实施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赞助,向公众警示烟草危害,并大力推广戒烟服务。加强乙肝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计划。加强环境保护力度,针对当前影响人体健康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职业性肿瘤相关标准的宣传,改善作业环境,强调个人防护和轮岗作业,降低职业致癌物、电离辐射等暴露风险。

(五)探索建立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策略。对我市发病率高的肺癌、大肠癌、乳腺癌、鼻咽癌等重点癌症,探索建立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技术方案,开展早诊早治项目试点,对筛查技术方案进行优化和效果评估,并逐步扩大早诊早治项目覆盖面。建设市级技术培训中心,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发挥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试点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并建立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的长效机制。加强防癌体检的规范化管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探索建立政府指导、医疗机构实施、健康管理机构参与的防癌体检运行机制。增强医务人员癌症早诊早治的意识和能力,推广癌症机会性筛查,提高医院就诊患者早诊率。

(六)提高癌症诊疗水平。通过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癌症诊疗能力建设,规范化治疗肿瘤,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将癌症诊疗规范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完善相关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加强筛查、诊疗等新技术的推广以及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的应用,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价。开展癌症康复、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工作,建立与肿瘤专科机构的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制度。加强癌症患者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和心理支持,对晚期患者开展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

(七)推动抗肿瘤药研制生产。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研制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做好专利到期药物的生产和上市准备,促进药品价格下降,提高药品的可及性。探索通过利用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提高药物可及性的可行性,国内尚不能仿制的,通过建立谈判机制,降低采购价格,加快国内相关药品上市速度。

(八)加大中医药防治癌症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肿瘤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强化肿瘤中医临床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区域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中医肿瘤重点专科建设,优化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肿瘤诊疗模式,提高中医药肿瘤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对口支援、人员培训等措施,推进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将成熟的中医药技术、方法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运用中医治未病的理念,开展肿瘤预防及防复发服务。鼓励支持中药抗肿瘤药物的研发与生产。

(九)加强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加强癌症防治研究,加强市级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研究网络建设,加强环境致癌因素、癌前病变诊疗、早期筛查检测技术等研究,鼓励多中心、前瞻性临床研究,支持癌症早期诊断试剂、预防性疫苗等创新品种研发。加强中医防治常见肿瘤的系统化研究和关键领域的中医药精细化研究。在信息共享、能力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全民防癌意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癌症防治知识核心信息,普及戒烟限酒、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和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制作播放防癌公益广告、专题节目、影视文艺作品、科普图书等,充分利用卫生相关节日纪念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和癌症防治机构共同行动,建立抗癌健康教育专家库,编制抗癌知识手册,深入城乡开展义诊咨询活动,设立咨询热线,为公民提供针对性的科学防癌知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市级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防治工作领导,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并发布癌症等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将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要内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二)加强保障力度,拓宽筹资渠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癌症流行程度,不断加大公共卫生投入。逐步提高癌症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加强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工作的衔接。建立多元资金筹措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为癌症防治提供公益性支持。

(三)加强人才储备,强化队伍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在依托现有资源基础上,加大力度引进培养肿瘤防治及抗肿瘤药物研发生产优秀人才,加强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射治疗、中医肿瘤等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以肿瘤防控为重点的公共卫生医师培训,在全科医师、住院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中,强化癌症防治内容,提高防治技能。通过重点专科建设、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不断提高基层能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开展效果评估。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区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各项目标和任务完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有关部门针对癌症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考核评估,综合评价政策措施效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年1月20印发

  校对:疾控科   谭丽芳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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