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2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务实进修”项目的通知

2020-09-05 19:48发布

关于组织做好2012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务实进修”项目的通知

苏卫办农卫﹝2012﹞4号

各市卫生局: 

  开展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务实进修”是提高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已列入2012年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为推动该项目工作的实施,现作如下通知: 

  一、项目实施基本要求 

  1、进修对象和人数。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内、外、妇(产)、儿等科室临床医师,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今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选派1名临床医师参加进修学习。 

  2、进修方式和时间。2012年4—9月期间离岗进修,进修时间6个月,最迟应于10月底前完成。 

  3、进修机构。以县级综合医院为主,根据需要也可安排不超过30%的人员到市级综合医院进修。 

  4、进修内容。着重加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专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掌握相应专科适宜技术,了解相关疾病诊疗的新技术、新进展,提高农村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 

  5、进修结业。中期考核和结业考试均合格者,进修医院填写《江苏省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结业证书》,由市卫生局集中到省卫生厅办理验印手续。 

  二、组织管理 

  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重视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务实进修”工作,加强协作配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取得实效。 

  1、各市卫生局农卫(基妇)处负责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医政、科教等处室协助做好进修医院及专科的安排和管理。 

  2、县(市、区)卫生局要认真组织做好乡镇卫生院“务实进修”人员计划申报,以及进修人员与进修医院的衔接。 

3、进修医院要根据学员需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具体进修计划,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安排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生对进修人员实施“一对一”带教,加强对进修人员的考勤管理,按期完成进修任务。 

  4、省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并结合抽查情况,按照人均1500元标准下拨补助经费到各县(市、区)卫生局,用于进修医院的“务实进修”工作补助。 

  请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填报乡镇卫生院“务实进修”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经市卫生局审核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31日前报厅农卫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tangsc@jswst.gov.cn。 

  《乡镇卫生院医生到县医院“务实进修”项目进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进修申请表》、《内外妇儿进修细则》、《进修医师培养与考核记录手册》等材料,请到省卫生厅网站农村卫生资料下载页面下载。 

  联系人:汤苏川    电话:025-836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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