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

2020-09-05 19:48发布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护理工作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理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程度。为全面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改进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现就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宗旨的本质要求,是落实医改各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医院服务质量、惠及广大患者的有力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广大护理专业人员要充分认识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转变“重专业、轻基础,重技术、轻服务”的观念,夯实基础护理,丰富服务内涵,提高护理质量,推进护理工作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满意的护理服务,增进医患和谐。

二、强化责任,努力提高医院临床护理服务质量

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广大护士在协助诊疗、促进康复、减轻痛苦以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面担负着重要责任。各级各类医院应当强化护理职责,切实加强临床护理服务,落实基础护理。

(一)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规范护理执业行为。

医院应当按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护士应当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严谨、规范,保证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

医院应当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结合临床实际,明确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和工作标准。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要包括为患者实施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内容,并纳入院务公开内容,向患者和社会公布。

(二)“以病人为中心”,改进临床护理服务。

医院应当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改进临床护理服务,特别要扎实做好对患者的基础护理工作,改善服务,规范行为,努力提高基础护理质量,逐步解决依赖患者家属或者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问题,减轻患者的家庭负担。

医院要结合护士队伍分级管理,明确基础护理职责,建立和完善护士全面落实护理工作的责任制,落实护士负责患者的基础护理工作。医院要加强对临床护理服务特别是基础护理质量的考核工作,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将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作为晋升、评优的主要条件。

(三)全面履行护士义务,落实基础护理职责。

护士应当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守则》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完成临床护理工作。护士对住院患者履行的护理职责包括: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对不能自理的患者提供生活护理和帮助;为患者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护士必须履行对患者的基础护理职责。在护士人力暂时不能满足临床护理工作的情况下,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医院可以聘用少量经过培训的护理员协助护士从事患者生活护理。护理员不得从事重症监护患者和新生儿的生活护理,不得从事护理技术工作。

(四)简化护理文件书写,促进护士贴近患者。

医院要取消不必要的护理书写,简化护理文书。护士需要填写或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程记录中的手术清点记录和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医院要使护士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患者,增进护患沟通,促进医患和谐。

三、加强管理,促进临床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一)充实临床护士队伍,科学统筹人力资源。

医院要加强临床护士队伍建设,继续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合理调整护士队伍结构,充分满足临床护理工作需要。医院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非护理岗位安排护士,控制辅助科室护士数量,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置,科学统筹护士人力资源。

(二)加强医院护理管理,提高临床护理质量。

医院要建立扁平化的护理管理体制,精简护理行政层级,提高管理效率。护理管理部门要与临床科室建立落实基础护理的责任制,护理管理人员要直接负责临床护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质量考核。临床护士护理患者要实行责任制,使临床护士对所负责的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护理服务,确保基础护理落到实处,使患者得到实惠。医院要制定并实施临床护理质量特别是基础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切实促进临床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三)组织领导有力,保障措施到位。

医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并落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职责的各项规章制度。医院要关心护士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待遇,向临床一线倾斜,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同工同酬,营造良好执业氛围。医院要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全面加强临床护理、落实基础护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提高护理服务水平,结合“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对辖区内医院的临床护理工作特别是基础护理服务进行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总结经验,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我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促进各级各类医院进一步强化基础护理,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护理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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