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等行为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1)

2020-09-05 19:48发布

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等行为

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各功能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卫生监督所及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等行为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苏卫传〔2019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等行为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122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等行为

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查组对江苏省进行督查,并将前期暗访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了移交,主要涉及非法行医、医疗废物处理、“医托”和非法“代孕”等方面。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积极化解医疗行为风险,确保人民群众健康,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紧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查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各类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加大医疗服务秩序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院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非法广告;联合相关部门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行为,探索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和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重点打击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项目。采用灵活多变的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掌握非法医疗美容信息并及时查处。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二)依法严厉打击药店、眼镜店开展医疗活动及以提供“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重点打击药店、眼镜店及其他非医疗机构以“坐堂行医”或“义诊”“医疗保健咨询 ”“近视治疗”“中医推拿”“中医按摩”“中医保健”等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医疗服务秩序行为。重点查处网络“号贩子”“黑诊所”“黑救护车”等违法行为。

(四)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放射防护管理不到位、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情形。

(五)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代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重点检查取得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含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或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具有助产技术的综合性医院、妇产专科医院。及时调查核实非法“代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案件线索。

(六)全面整治院内医疗环境,迅速清理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违规医疗服务相关小广告;加强院内人员流动管理,依法处置。

(七)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骗保、“医托”、非法销售医疗器械等涉及危害人民群众健康行为的线索,落实查处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9年12月1日—3日)。各地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紧急通知及本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合理部署,建立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二)集中行动阶段(2019年12月4日—19日)。在本辖区内集中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等行为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和督促整改等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在此期间,全市上下联动,联合相关部门及新闻媒体,集中开展两次专项监督检查。

1.生活美容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时间:2019125日至10日。

2.药店、眼镜店、养生保健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时间:20191212日至17日。

(三)专项督查阶段(2019年12月20日—26日)。各地组织开展对本辖区专项行动的专项督查;市级督查组对各地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12月27日—31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认真收集汇总相关材料,全面总结评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请各地于1229日前将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联系人:刘颖,联系电话:0514-87952807)。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实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狠抓落实,扎实开展检查。各地要落实监管责任,对照专项行动内容,精心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并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做到全面、系统、拉网式、不留死角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督促整改,及时清除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需逐一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实名举报的要及时反馈

(三)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市场监管、医保、公安、生态环境、工信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信息互通、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监管结果的综合运用。

(四)加大力度,依法查办案件。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案件查办,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立案严肃查处到位,绝不姑息手软,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及时向司法部门移送相关线索。对不履职尽责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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