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通知
卫疾控发[2007]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维护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青少年健康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充分认识到做好青少年卫生工作,增进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是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和国家未来的长远大计。要充分估计促进和维护青少年健康工作的艰巨性和长远性,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加强对青少年健康工作的领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落实有关措施,维护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抓好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继续将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列为我国学校卫生工作的重点,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农村学校要重点抓好视力低下、沙眼、肠道蠕虫感染、营养不良、缺铁性贫血的防治工作。城市学校要重点做好视力低下、沙眼、肥胖、缺铁性贫血的防治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晨检和因病缺勤监测等工作。依法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指导学校健全和完善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及时对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学生进行补种,防止疫苗可预防疾病在学校中的传播蔓延。指导学校对食堂、饮用水、厕所加强卫生管理,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三、有效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各类学校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提高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制订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旦收到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帮助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四、加强青少年营养指导,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根据营养监测的结果及其相关影响因素,提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的针对性措施。帮助学校普及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及预防与营养相关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科学知识。配合学校推广“学生营养餐”(早餐和午餐)、“学生奶计划”,降低学生蛋白质营养不良和缺铁性贫血的发生。
五、加强学校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指导学校根据学生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存在的健康危险行为,充分考虑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多种主题的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学校以学生成年期慢性病早期防治为切入口,积极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无烟学校和安全学校等有利于改善学校健康环境,促进学生健康的工作。
六、加强学校卫生监测和规范学生体检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健康监测、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因病缺课监测、营养状况、学校物质环境监测系统,选择有代表性的学校和指标,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定期收集学生健康及相关信息。同时对监测体系开展定期评估,从财政和技术上保证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准确、及时收集反映学生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的信息,为研究有效的针对性预防措施提供依据。制定学校健康检查指标和技术规范,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健康检查,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指定当地有资质的、条件好的医疗机构为学生开展体检服务。
七、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和相关标准,对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进行卫生监督和指导,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检查,费用统一纳入公共卫生预算管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格学校食品从业人员管理,督促学校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发现消化道传染病患者或带菌者要求其立即停止从事与食品有关的工作并依法调离。
八、加强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服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学校卫生工作,为学校提供疾病预防、营养干预、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健康教育等技术支持,协助学校落实各项卫生措施。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口联系学校卫生的制度,专人负责对口联系所在社区学校卫生工作,定期到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营养教育。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协助学校开展学校卫生相关工作。
九、建立卫生与教育部门的沟通机制,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向教育部门通报学生健康监测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促进学生健康的政策和措施,巡查学校在促进和维护学生健康工作中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