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0年 第96号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部对2008年3月环境保护部成立以来以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先后发布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将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
(含: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规章2件,国家环境保护局规章13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章37件,环境保护部规章10件,总计62件)
序号 | 规 章 名 称 | 制 定 机 关 | 文号 |
3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 国家环境保护局、 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 | (89)环管字第201号 |
30 |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 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