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20〕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支持和帮助湖北省武汉市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减轻疫情所致的群众心理伤害和社会影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加强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冠肺炎感染者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
湖北省武汉市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要将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纳入疫情防控的整体部署,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在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组织开展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原有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医务社会工作者数量和分布,结合对口支援的精神卫生和当地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按照相关工作方案(附件1、2),对新冠肺炎感染者提供心理支持和心理危机干预。对有精神行为问题的感染者,及时组织精神科会诊,提供危机干预和精神科药物治疗。湖北省可结合工作实际,依托当地社会工作行业组织,遵循有关医务社会工作支援服务原则,开展方舱医院医务社会工作服务试点。
二、开展被隔离人员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区县应当建立卫生健康、民政等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对接精神卫生、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服务资源,组建由精神卫生、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相关专业志愿者等组成的服务队,按照工作方案(附件3),为在集中隔离点隔离的人员提供疫情认知、健康指导和心理情绪辅导,评估心理危机,开展家庭支援、社会关系修复、政策咨询及转介等服务。应当重点关注儿童、老人、残障人士、有原发疾病等特殊需要的人员和因公殉职者家属、病亡者家属,做好困难救助、心理疏导、哀伤辅导、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社会工作服务,开展针对性评估和危机干预、转介服务。
三、强化一线工作人员心理支持与社会工作服务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要组织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服务专业队伍,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护人员、疾控人员等医务人员和坚守工作岗位的公安、交通等人员和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援助。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动员引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对一线工作人员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和集中隔离点应当创建适宜的环境和条件,建立适当的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渠道,帮助一线工作人员进行自我心理调适。
四、严守心理援助伦理规范,做好服务管理和效果评估
参与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应当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守心理工作、社会工作服务的伦理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承诺严格保护受助者个人隐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则。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管理,建立心理援助工作报告制度,及时组织开展效果评估。
五、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意义,将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中进行部署,加强对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要为参与工作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物资及工作场地。要将工作开展中涌现的先进事迹、优秀人物、典型经验与好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对具有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嘉许。
2020年3月5日
附件2
方舱医院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为在方舱医院接受治疗的新冠肺炎患者提供心理支持和心理疏导,对出现心理危机人员提供危机干预及精神科诊疗服务,帮助患者平稳情绪,积极配合治疗,提升康复信心。
2.为方舱医院医务人员及相关服务保障人员(以下简称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减缓紧张工作后出现的心理倦怠,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保障疫情应对能力。
二、工作原则
1.将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方舱医院工作中进行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对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
2.各方舱医院应当统筹协调所有对口支援地区的精神科专业人员和当地医务社会工作者,制定统一的服务计划,按计划提供心理援助服务。
3.开展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应当配合方舱医院的诊疗工作,涉及患者治疗方案的相关问题,应由管床医生回应。
4.心理援助人员和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应当承诺严格保护受助者个人隐私。
三、工作措施
(一)营造有利于维护心理健康的环境氛围
1.鼓励患者尽快适应方舱医院的集体生活环境。倡导病友间相互了解、互相帮助、同伴支持,共同度过治疗生活。
2.配合治疗与检查,根据病情变化调整生活规律。
3.鼓励患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家人和朋友分享自己的情绪体验和想法,感受家庭和社会的支持,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
4.鼓励患者在治疗的同时,根据身体情况保持原有的学习和工作计划,将损失减到最小。
5.在方舱医院恰当位置设立展板,张贴有关身心健康的二维码和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热线号码,宣传疾病相关的科学防控知识,了解出舱后的隔离和复查流程,学习有关疾病康复、心理健康等知识。
6.定时播放轻松舒缓的背景音乐或娱乐休闲节目,音量适中,舒缓心情。
7.配合治疗护理工作安排,调控灯光,有组织的在方舱内开展利于康复的体育活动及适宜的娱乐活动等,或安排进行放松训练等,帮助患者建立规律作息和锻炼习惯。
8.积极对接社区资源,协助患者解决急需的生活问题。
(二)开展患者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
1.引导患者扫码参加政府推荐的网络平台自助式心理服务,利用APP等对患者进行自愿心理筛查,及时发现高危患者。
2.参加医护查房和交接班例会,及时了解有心理行为问题和既往有精神科疾病史的患者。
3.有条件的方舱医院设立独立空间作为心理和社会工作服务室或精神检查室,保证患者隐私,同时为高危患者提供一对一评估,或短程心理支持服务。
4.加强患者入舱安全检查。密切关注情绪激动、言语偏激、管理困难、有冲动风险及有精神疾病史的患者。必要时,在精神科医生指导下用药。对有严重的精神运动性兴奋患者,需尽快控制行为紊乱,包括临时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
5.建立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患者档案。对需要持续心理或精神科药物干预的出院患者,应当将精神科处理的信息记录在医疗文件中并转介到相应隔离场所,以持续提供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提供医务人员心理支持和心理援助
1.工作中,注意观察医务人员情绪变化,及时提供情感支持,疏解压力,对遇有应激事件的医护人员开展心理急救。
2.为医务人员提供减压音频视频等材料,鼓励医务人员通过自学开展自我心理调适。
3.选取固定场所设立医务人员心灵驿站,组织医务人员定期交流分享。由精神或心理卫生专业人员引导进行放松训练,缓解压力,疏导情绪。注意限制心灵驿站同时活动的人数,并保持每两人之间间隔至少1米以上。
四、组织实施
(一)做好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组织管理。方舱医院管理单位负责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对口支援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和医务社会工作者组成的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组,将其纳入方舱医院下属业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配备常用精神科药品,并为驻点精神科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物资及工作所需设施。同一方舱医院如果有多支对口支援的精神科医疗队的,方舱医院管理单位应当指定1名负责人,制定统一的工作计划,统一协调和安排心理援助和社会工作服务。
(二)建立统筹协调、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方舱医院管理单位要指定专人统筹协调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工作要融入到日常医疗工作中,参加每日医护交班及工作例会,掌握需要心理关注和精神科处置的患者具体情况,为患者提供心理救援,对出现心理危机人员提供危机干预及精神科诊疗服务。社会工作者通过“线上”心理疏导、情绪支持和“线下”社会资源链接、保障支持等方法,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发现有严重心理或精神行为问题的,及时转介给精神卫生专业人员。
(三)培训护理人员协助开展心理服务。对方舱医院的护理人员开展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基本知识、应激相关障碍症状快速识别等培训,鼓励护理人员在日常护理工作中观察患者情绪,或对患者心理状况进行简要询问,并将有疑似心理或精神科症状的患者及时反馈给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对重点患者进行交班。
(四)引导患者开展心理自助。在方舱内招募有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和意愿的患者,作为方舱志愿者,经过培训后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心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