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19〕8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中关于“做好现症地方病病人确诊病例治疗和社区管理”的相关要求,对有治疗意愿且符合治疗条件的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患者进行有效救治,我委制定了《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地方病患者治疗管理办法》(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12月4日
附件2
地方病患者治疗管理办法
根据《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中关于“做好现症地方病病人确诊病例治疗和社区管理”的相关要求,对有治疗意愿且符合治疗条件的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患者进行救治,为保证患者治疗项目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将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患者纳入慢性病管理,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应治尽治,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管理,以省为主。患者治疗项目工作实行以省(区、市)为主的统一管理。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辖区患者治疗项目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治疗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定点救治,分级诊疗。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各病区省要设立省、市、县三级患者救治协议定点医院。
(三)加强患者的社区管理。将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患者纳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四)药物治疗为主,手术治疗为辅,严格执行知情同意原则。大骨节病和氟骨症主要采用缓解症状、改善关节功能的药物进行治疗。对经过筛查且符合手术指征的患者,根据个人意愿开展手术治疗。克山病主要采取药物治疗方法,改善患者心脏功能。
三、工作实施方案
(一)设立定点医院。各省、市、县要按照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原则,遴选1-2所专项救治协议定点医院。各级协议定点医院要成立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专项救治专家组和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组织宣传动员。各病区要广泛宣传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专项救治救助工作的相关政策,引导群众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救治救助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有组织、有计划动员每一位患者到定点医院接受检查并进一步明确诊断。通过深入宣传,努力提高病区群众的知晓率。各病区要注重宣传专项治疗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救治工作。各病区省份统计上报每年实际所需救治的人数。克山病统计药物治疗患者数量,大骨节病和氟骨症根据患者治疗意愿分为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两类,分别统计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患者数量。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各病区省份上报治疗需求及当年的资金预算,确定年度救治患者数量并组织救治。未纳入本年度救治计划的,应当向患者作好解释工作。
县级协议定点医院对就诊患者作出明确诊断后,要严格执行知情同意原则,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