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4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2017年版)

2020-09-05 19:48发布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关于印发《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2017年版)》的通知

国卫疾控传防便函〔2017〕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疾控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疾控处,中国疾控中心:

为推进各地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要求,进一步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掌握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我局组织制定了《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2017年版)》(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局-政策文件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2017年版)

为推进各地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要求,进一步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掌握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一)了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对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进行评估。

(二)评价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传染病诊断与报告管理履职、制度落实等情况。

(三)了解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二、调查对象和样本量

(一)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包括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以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维护的医疗机构。

(二)医疗机构抽样方法与样本量。

全国以县(区)为单位对属地医疗机构开展调查。

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县(区)级开展自查,自查的医疗机构数应占属地医疗机构总数的20%及以上,历年不重复抽样。每5年一个周期,实现属地医疗机构的全覆盖。

各省份每年自查的病种应覆盖本地区主要流行的传染病,原则上应包括本省法定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病种总数的70%及以上。病例抽查时间范围应涉及一个年度的四个季度,如对2、5、8、11月等4个月份的门诊、住院部的全部诊疗登记病例进行调查。如调查所有诊疗记录后仍未能满足病种覆盖要求的,则可从相邻月份中进行补充,直到达到相应要求。地(市)、县(区)的自查工作按季度组织完成。每年各季度自查的月份可以进行轮换。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省级疾控中心对县(区)级自查结果进行现场复核。年度复核县(区)数为全省所有县(区)的10%,复核病例样本量为本省地(市)和县(区)调查病例总量的10%(原则上,省级复核的病例数应完成600例及以上,对本省报告发病数排名前5位的病种应分别调查10例及以上)。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

根据调查内容不同,综合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定量为主,定性为辅。

(一)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

主要采用定量调查方法,获取法定传染病报告率、法定传染病报告及时率、报告卡填写完整率、报告卡填写准确率、报告卡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填写完整率指标。具体内容和方法如下:

1.查阅原始诊疗登记。

查阅医疗机构本年度的每个季度中1个月的门诊部、住院部所诊断登记的全部法定传染病进行连续性调查,抄录初步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的病历信息,填写附件1。被调查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时,则通过电子病历管理系统查阅电子病历信息,如系统不完善,结合纸质诊疗登记开展调查工作。

2.复印传染病报告卡。

复印根据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抽查到的初步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的所有报告卡。

3.原始诊疗记录登记情况。

现场随机查阅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检查登记本项目设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清晰。

4.法定传染病信息报告质量评价指标和计算方法。

(1)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比较分析抽查的医疗机构诊疗登记的法定传染病病例和该机构进行网络直报的病例,若登记的病例进行网络直报,计为报告。

计算公式为:法定传染病报告率(%)=网络报告病例数/实查登记病例数×100。

(2)法定传染病报告及时率。

根据法定传染病不同分类的报告时限,若网络直报的病例按规定时限报告,计为及时。

计算公式为:法定传染病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病例数/网络报告病例数×100。

(3)纸质(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

纸质(电子)传染病报告卡的必填字段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有效证件号、性别、年龄、人群分类、病人属地、现住详细地址、疾病名称、病例分类、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死亡日期(如果无死亡,此项不纳入考核)、填卡日期、报告单位和报告医生,且对填写内容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填写无缺失,计为完整。

计算公式为:纸质(电子)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填写完整的纸质(电子)报告卡数/实查纸质(电子)报告卡数×100。

(4)纸质报告卡填写准确率。

法定传染病报告卡必填字段填写完整,同时与门诊或住院登记信息一致,填写字迹清晰且无明显逻辑错误,无涂改则视为准确,电子订正卡应与纸质订正卡信息一致,视为准确。医疗机构已建立电子病历系统且具备自动生成传染病报告卡时,可不对报告卡填写的准确性进行评价。

计算公式为:纸质报告卡填写准确率(%)=填写准确的纸质报告卡数/填写完整的纸质报告卡数×100。

(5)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

纸质报告卡内容与网络直报信息系统中电子卡必填项内容完全相符则视为一致,任一项不符合认为不一致,对于网报订正卡,纸质订正卡也应有相应订正视为一致。

计算公式: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纸质报告卡与网络报告卡一致的报告卡数/纸质报告卡中进行网络报告卡数×100。

(6)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填写完整率。

法定传染病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字段填写完整,同时与门诊或住院登记有效证件号信息一致,填写字迹清晰,无涂改则视为填写完整。

计算公式: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填写完整率(%)=填写有效证件号的报告卡数/实查纸质(电子)报告卡数×100。

以上报告质量评价病例均不含港澳台、外籍病例。

(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现状调查。

1.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机构。

了解各年度用于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及组织开展传染病报告质量督导检查等情况。填写附件2。

地方各级疾控中心。

调查日常监测情况,包括传染病报告卡核实、查重及审核的频次等;了解开展辖区传染病信息报告质量评估和技术指导情况;了解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相关技术培训情况;了解从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和设备使用情况;核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填写附件3。

3.医疗机构。

(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含电子病历)的使用情况。与诊疗传染病相关的感染科、急诊科、内科、儿科、皮肤科、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及发热门诊等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本(或电子病历)项目设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

(2)检验部门、影像部门传染病登记及反馈情况(含电子病历)。查阅检验部门和影像部门的登记项目设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有异常结果的反馈机制。

(3)调查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工作,包括报告质量自查、评估及相关技术培训等。

(4)了解院内法定传染病诊断知识培训情况。

(5)了解传染病报告管理专职人员和专用设备配备情况。

(6)了解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传染病报告的管理和应用。

(7)核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填写附件4。

四、数据收集、汇总和上报

(一)各省在现场自查工作结束后,由地(市)级、县(区)级疾控中心负责对属地原始数据(附件1-4)、复印的纸质报告卡进行汇总、录入与确认,省级疾控中心负责本省县(区)数据的汇总分析、现场复核和总结上报。纸质和电子版原始资料在各级疾控中心保留一年备案。全省以省级复核、确认结果为准。

(二)各年度12月31日前,省级卫生计生委组织完成本省份调查工作,并于次年1月31日前将省级卫生计生委和疾控中心的机构调查表(附件2、3)、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登记汇总表(附件5)和自查报告(附件6)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邮箱:jkjcfc@163.com)。国家卫生计生委进一步组织对各省报告质量进行复核。

(三)中国疾控中心汇总各省数据,集中统计分析,对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全国年度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情况评估报告。

五、组织领导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负责组织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场调查,并对每年调查结果进行通报。中国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调查方案的省级培训,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完成现场调查,汇总分析各省份上报数据,撰写调查报告。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省份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依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地(市)、县(区)级调查方案;组织地市级、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抽样确定年度调查机构,开展现场调查与评估。各省级疾控中心负责开展调查工作的现场复核,并完成信息采集、分析、数据汇总上报、报告撰写等工作。

附件:

1.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登记表(门诊、住院登记)

2.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查表

3.各级疾控中心调查表

4.医疗机构调查表

5.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登记汇总表

6.各省自查报告撰写提纲

 


附件1

 

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登记表(门诊、住院登记)

 

序号

 

医院级别标准(1)

 

医院级别标准(2)

病例来源

(3)

科室

类型

(4)

患者

姓名

5

有效证件号

(6)

性别(7)

年龄(8)

职业(9

现住址(10)

疾病

名称

(11)

发病

日期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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