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卫科教发〔2007〕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为确保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审批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0号令),我部组织制定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7年12月5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任 李斌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的认识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是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保障医疗器械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改进和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促进医疗机构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减...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患者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是医疗管理的核心,也是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三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0年7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二〇〇〇年七月八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