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师行医的这个“行医”认定条件是什么? 邀请回答

2020-12-28 20:16发布

   石老师晚上好!咨询个问题:一个有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任用一个无任何医师资质的人(本人和院方都承认)为患者看病并开两张处方(已保存),医师签名处签的是该机构法人(院长,有证)名字。患者当天做了包...

   石老师晚上好!咨询个问题:一个有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任用一个无任何医师资质的人(本人和院方都承认)为患者看病并开两张处方(已保存),医师签名处签的是该机构法人(院长,有证)名字。患者当天做了包皮手术,投诉该无资质的人为他做手术(院方不承认)。让院方提供病历,而院方以门诊手术为名,说不需要病历。        

   问题1,想认定该无资质人员非医师行医,院方不承认是无资质人员做的手术,只承认该人去手术室给主刀医生搭下手。由于事发半年前,院方说监控已经没有,只有他代签的两张处方签,能认定吗?   

   

   问题2,该机构病历未按规定填写、保存应该能认定。他代签的行为能认定为未按规定开具处方吗?能和未按规定填写病历一案共罚吗?

麻烦石老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