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圆满完成2014年医疗美容服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2020-11-18 14:5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医疗美容服务市场,加强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维护就医者合法权益,按照《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监督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2014年全市医疗美容服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渝卫监督〔2014〕9号)要求和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生委员会统一部署,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局组织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于2014年7-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疗美容服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共计出动人员3032人次,车辆816台次;检查医疗美容机构99家,其他医疗机构621家,生活美容机构1210家,共计1930家。其中医疗美容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共责令整改68户次,警告7家,罚款21家,罚款金额4.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万元。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五方面: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二是医疗美容项目未备案;三是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不达标;四是执业行为不规范;五是监管水平有待加强。

  重庆市目前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共99家,按类别分:医院33家(医疗美容医院6家、综合性医院24家、其他专科医院3家)、门诊部21家(医疗美容门诊部20家,综合门诊部1家)、诊所45家(医疗美容诊所44家,口腔诊所1家);按经营性质分,营利性医疗机构76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3家。全市39个区县有22个区县批准设置医疗美容机构,主城9区共66家,占66.67%;22个区县中渝中区最多,有27家,占27.27%;江北区次之,有18家,占18.18%;九龙坡区第三,有8家,占8.08%。开展三级美容外科项目的医院8家;开展四级美容外科项目的医院7家。

  此次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摸清了重庆市医疗美容机构底数,规范了重庆市医疗美容服务市场,锻炼了卫生监督执法队伍。针对存在的问题,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进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到合法医疗机构就医;二是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规范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三是清理医疗美容项目备案情况,做好备案工作;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协管力量,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五是加强区县业务指导,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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