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各项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研究解决面临的问题,总结先进经验,推动工作发展,辽宁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于9月16日在沈阳召开了全省饮用水卫生监督专项工作会议,来自十四个省辖市、两个省管县、沈铁和辽河油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的同志参加了会议。辽宁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巡视员蒋斌及综合监督处刘明浩处长、辽宁省卫生监督局白羽书记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大连、锦州两市介绍了落实国家和省的饮用水监督工作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取得的工作成效,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的建议。
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科主任陶毅总结了上半年全省饮用水卫生监督专项工作,通报了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问题及对个别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的处置意见。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国家卫生计生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开展的“全国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开展的“2014年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重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及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的“蓝盾三号行动”,如何做好各项工作的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的具体方法等进行详细的讲解。
会上,蒋斌巡视员对全省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了五项具体要求:第一、要切实完成好今年的饮用水监督任务。要切实做好国家卫生计生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开展的“全国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的“2014年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重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及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的“蓝盾三号行动”。第二、切实规范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管理工作。做到“一证、一书、一报告”(即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发证,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其整改并报告当地政府),充分发挥好许可在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中的重要作用。第三、要切实加强涉水产品许可下放后的管理工作。认真按照程序办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充分担负起许可后产品的监管职责。第四、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做到“三配合、一共同”,即: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本地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配合住建部门做好本区域城镇供水单位的管理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本区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工作,同时共同做好相关信息统计工作。第五、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准备工作。充分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相关舆情。凡有群众投诉举报或媒体报道情况,应加快确认职责分工,组织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给予准确、科学地回复,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当地主流媒体。
最后,蒋斌巡视员还针对2014年第四季度的全省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以下四方面的要求:一是继续完成好国家和省年度监督计划及蓝盾系列行动提出的全年工作任务,抓好监督工作不放松;二是做好年度监督工作的信息上报,上报信息要完整、准确、及时;三是各地注意抓紧落实年度工作责任状;四是结合本地实际,总结工作规律,研究如何更加务实、有效地开展好明年的监督工作。